教宗公开接见:法律的任务是使人具有向天主开放的心灵
发布日期:2018-11-22 | 作者:梵蒂冈新闻网(梵蒂冈新闻网)教宗方济各11月21日上午在圣伯多禄广场主持周三公开接见活动,一万名来自世界各地的朝圣信友在场参加。教宗像往常那样热情地问候了他们,并特别走近病人和儿童的座位。教宗在要理讲授中解释了天主十诫最后两条诫命:“不可贪恋你近人的妻子,以及属于你近人的一切事物。”(申五21)
教宗强调,圣经的法律不是叫人欺骗自己,以为“在字面上的服从”就能引向一种人为的救赎。法律的任务是将人引向贫穷,开放心灵,与天主建立关系。那些体验到天主慈悲的人才懂得同情和怜悯别人。
关于这最后两条诫命,教宗强调,这不仅是十诫里最后的几句话,也是十诫旅程的“完成”。事实上,正是这最后的诫命在强调罪的共同根源是恶念,它使人伤害自己和别人。教宗一一列出这些恶念:“邪淫、盗窃、凶杀、奸淫、贪吝、毒辣、诡诈、放荡、嫉妒、毁谤、骄傲、愚妄。”(参阅:谷七21-23)
教宗表示,如果人心不被触动,“天主十诫的整个行程就没有任何用途”,因为“如果人的心灵不释放,其余的就没多大作用”。天主的诫命因此就会简化为一种奴隶而非子女生命的“美丽外貌”,经常“在那令人窒息的法利塞人端庄面具的背后隐藏著某种邪恶和没有解决的问题”。
相反地,我们应让自己“摘掉那些对欲望操纵的面具”,这样才能让“我们的贫穷”显示出来,将我们引向一种圣善的谦逊。教宗勉励每个人询问自己,“我会有哪些邪念经常出现呢?”
事实上,“我们无法只凭自己的意愿,以为尽巨大的努力就能自救”。相反地,我们需要敞开心怀,与天主建立关系。教宗说,“圣经的法律不是叫人欺骗自己,以为“在字面上的服从”就能引向一种人为的救赎,再说这也办不到”。
“法律的任务是让人认识到他的真相,让他看到他真正的贫穷,从而真正开放。这是向天主慈悲的个人开放,让天主转变我们、更新我们。唯有天主能更新我们的心灵,只要我们向祂敞开心门:这是唯一的条件;天主行一切事,但我们要敞开心门。”
教宗表明,十诫的最后诫命教导我们承认自己一无所有,让圣神“帮助我们”。这条诫命将我们置于内心骚动的状态,使我们成为“神贫的人”。的确,神贫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停止幻想,相信唯有凭靠天主的慈悲才能摆脱和治愈自己的软弱”。
“唯有天主的慈悲能治愈人心。那些承认自己恶念的人是有福的,他们在天主和他人面前持有一颗忏悔和谦卑的心,不以义人自居,却如同罪人那样。伯多禄对主耶稣说的那句话很美:‘主,请祢离开我,因为我是个罪人。’这是个很美的祈祷:‘主,请祢离开我,因为我是个罪人。’这样的人懂得同情,对人慈悲为怀,因为他们本人已体验了慈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