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徒斋而不戒
发布日期:2018-03-14   |    作者:任安道

    四旬期一到,充斥在天主教各种媒体里最多的一个字是“斋”,诸如“什么是大小斋”、“大斋不准吃什么”、“小斋不准吃什么”、“几岁可以不用守斋”、“在什么情况下可被宽免”等等都成了热门问题。于是,四旬期俨然成了严肃和灰暗的“斋期”,岂不知四旬期本来是准备复活期的快乐阶段和充满希望的慕道期。
    斋戒是各个宗教都有的传统,但表面上类似的苦行,在实质上却有天壤之别,假如搞不清自己宗教斋戒的特殊意义和方法的话,就会很容易流于形式,甚至会流于别的宗教的形式。也许天主教徒饿了整天肚子,到头来,只混成个形式上的犹太教徒。可悲的是,这样的情况,其实很普遍。
    那么,天主教的斋戒到底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呢?人们普遍上似乎只知道天主教有所谓大小斋之说,小斋就是周五不吃热血动物的肉;大斋就是一天只吃一顿饱饭。现在有好奇心的教友,也许还能从网上查到教会法典的新规定和教宗保禄六世于1966年颁布的关于大小斋的宗座宪令,从而明白各地主教团有权更改大小斋的形式,因此不会对其他大多数地方已经没有守小斋的习惯而感到惊奇,也明白法定大小斋只有两天(圣灰礼仪和圣周五)。
    教会为什么允许主教团可更改斋戒的形式?姑且不说耶稣本人十足的反形式主义,单是《宗徒大事录》第十和十五章就已经表明,大公教会拒绝形式主义。保禄宗徒在回答有关能不能吃祭邪神的肉的问题时,明确指出:“食物不能使我们取悦于天主:我们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格前8:8)反过来也可说,吃也无损。保禄并不关心吃或不吃祭肉本身这件事;他关心的是会不会影响到软弱的人,宗旨是爱德。
     “凡事都可行,但不全有益;凡事都可行,但不全助人建树……你们或吃或喝,或无论做什么,一切都要为光荣天主而做。”(格前10:23,31)同样,我们不吃不喝(斋戒),也应该是为对人对己有建树,并为光荣天主。教宗保禄六世在《关于大小斋的宗座宪令》里说得很明白:克苦补赎是为“帮助现代人领会天主是谁,他对人有什么权利,基督给我们的是怎样的救赎。肉身的外在克苦要与对上主的内在皈依保持一致。”
    假如作为一种克苦的斋戒,是为让人从内在和外在上皈依天主,光荣天主的话,那么它的形式就应当因人、因地而异。进一步讲,假如重要的是皈依和光荣天主,那么达至此目标的任何方式都是有益的,不见得非要不吃肉或不吃饱。再进一步讲,假如大小斋不能实际地帮助我们悔改——比如改掉某些毛病——和光荣天主的话,那么它们对我们来说是完全无意义的。这种情况下,去寻找其他更好的方式来改变自己和光荣天主会更好,比如为不说闲话而少言,为不冷漠而施舍,为多亲近天主而祈祷等等。
    因此,天主教是斋而不戒的。“斋”本是在祭祀或典礼前清心洁身的一种操练,目的是为配得举行或参与神圣的祭祀或典礼。天主教的“斋”是从积极的角度皈依和光荣天主的一种方法;换言之,天主教不把守斋当成一种“戒律”,仿佛是必须要做的事。而作为方法,“斋”可以有很多种,且因人而异,哪种方法更能帮助人达到皈依和光荣天主的目的,哪种方法就是最好的。至于吃什么或不吃什么,吃多或吃少,何时吃何时不吃,都是无关紧要的事。
    保禄说:“凡事我都可行,但不全有益;凡事我都可行,但我却不受任何事物的约束。”(格前6:12)“不受任何事物约束”,一方面意味着没有什么事能“使他与基督的爱相隔绝”;另一方面也意味着,他能借助一切事物去爱基督。这是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
    教宗本笃十六世也指出了同样的道理:“人需要一种能够使自己获得自由的禁食和弃绝,而这种自由是相对于自我、天主和他人的自由。”(漠道译,《真理的合作者——与教宗本笃十六世同行365天》,3月27日,信德社出版)换言之,基督徒真正该有的斋戒,是那种让他能够从阻止他与天主、他人和自我建立良好关系的东西中解脱出来的方法,而这与吃或不吃,以及吃什么这种无谓的小事,完全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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