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撒外送圣体礼规前言
发布日期:2022-06-19   |    作者:公教会礼仪发凡

弥撒外送圣体礼规前言

 

(13-25条,摘自台湾地区主教团礼仪委员会编译,《与主相契──弥撒外圣道礼仪与送圣体仪式》,1985年,12-18页。)

 

一、弥撒外送圣体与圣祭的关系

13、弥撒内实领圣体,是对感恩祭的一种较完善的参与。倘使信友在司铎领圣体后,由同一弥撒中领受主的圣体,这种意义就表达的更为显明。⑴ 因此,信友领圣体所用的新面饼,通常应在每次举行圣祭时祝圣。

 

14、应教导信友在举行感恩祭时领圣体,然而,倘若信友在弥撒外有正当的理由要求领圣体,司铎不应拒绝他们。⑵

  

再者,那些因阻碍而不能参与团体弥撒的人,也宜经常接受圣体的滋养。如此,他们不只感到自身与主的祭献相结合,而且也同其它参与祭献的信友相结合,并获得兄弟之爱的支持。

  

灵魂的牧者应该致力,使年老和病弱的人——虽然无重病和濒死的危险,有机会勤领,甚至尽可能每天领圣体,尤其在复活期中,那些不能领受面形圣体的人,可以只领圣血。⑶

 

15、要细心训导教友们了解,弥撒外领圣体,也是与永久延续十字架祭献的弥撒相结合,同时也是参与天主摆设的圣筵,在此圣筵中“天主的子民,借着领受主的圣体圣血而分享逾越圣祭的恩惠,重订天主与人类用基督圣血所立的新而永久的盟约;并以信德和望德,象征并预示天父之国的末世盛筵,同时也宣报主的圣死,直到他的再来。”⑷

 

二、弥撒外送圣体的时间

16、弥撒外,可在任何日期、任何时间送圣体。但是,为了信友的利益,最好限定送圣体的时间,好能用较完善的方式行此圣礼,而使信友获取更大的神益。

  

然而:

(一)圣周星期四,只可在弥撒中送圣体;但是为病人,本日可随时送圣体。

(二)主受难日星期五,只可在举行受难礼时送圣体;但是,可随时给不能参礼的病人送圣体。

(三)圣周星期六,只能送临终圣体。⑸

 

三、送圣体的职员

17、给信友送圣体首先是司铎和执事的职责。⑹ 所以,他们极宜按照信友的需要,为执行此本有的职务,贡献出相当的时间。

  

此外,每当执事或司铎缺少,或因疾病、年迈或为其它牧灵职务所阻挠时,又或每当领圣体人数过多而导致弥撒或其它圣礼过于延长时,依法任命的辅祭,可以特殊职员的身分送圣体⑺

  

每当司铎或执事或辅祭都不在场时,为了信友牧灵的利益,教区教长如认为必要,可授予其它特殊职员送圣体的权力。⑻

 

四、送圣体的地方

18、弥撒外通常分送圣体的地方是经常举行弥撒或保存圣体的圣堂或祈祷所,或是地方团体经常于主日及其它日期举行礼仪聚会的圣堂、祈祷所或其它场所。但是,在其它地方,包括私人住所在内,只能送圣体给病人、俘虏或其它甚难移动或移动会有危险的人。

 

五、圣体时应守的规则

19、在圣堂或祈祷所送圣体时,祭台须覆盖台布并铺置圣体布(俗称九折布);且点燃两支蜡烛以示虔敬和喜庆。⑼ 还要用圣盘。

  

在其它地方送圣体时,要准备一只覆有台布的桌子,也要备置蜡烛。

 

20、送圣体的人若为司铎或执事,应着大白衣,或长袍上加小白衣,并披戴领带。其它职员或着本地传统的礼仪服装,或着相称此圣职并经主教认可的服装。

  

在圣堂外送圣体时,要用圣体盒或有盖子的器皿盛装圣体,衣着与携带圣体的方式,应是相称的并符合当地的情况。

 

21、送圣体时要遵守领圣体者的习惯,即将圣体置于领者舌头上,因为这是很多世纪以来所 采用的方式。

  

但是,主教团有权决定,并经圣座认可后,准许在所属地区送圣体时,将圣体置于信友手中;只是应预防,勿使教友因此对圣体发生不尊敬或错误的思想。⑽

 

再者,应教导信友:耶稣基督是主和救世者;对他在面酒形下的临在,应施以用于对天主的同一崇敬或朝拜之礼。⑾

  

两种送圣体的方式,均应由合法的职员执行。送圣体时,将圣体显示并递给领受者说:“基督圣体”。信友答说:“阿们”。

  

有关送圣血的方式,应完全遵照礼仪的规定。⑿

 

22、送圣体后剩余的碎块应恭敬地收集起来,置入圣体盒内或另一个盛有水的器皿中。

同样,倘若送圣血,所用的圣爵或其它器皿要用水洗净。清洗圣爵的水宜喝下或倒在适宜的地方。

 

六、领圣体的准备

23、圣体圣事把基督的逾越奥迹继续不断地实现在人间,也是全部恩宠和罪赦的泉源。但是,愿领主圣体的人,要想获得逾越圣事的效果,应以纯洁的良心和正直的心灵准备前来领受。

  

因此,教会谕令:“任何人,如果明知身犯大罪,纵使自己诚心后悔,如不先妥行忏悔圣事,便不该去领圣体。”⒀ 如有重要原因,而且又无告罪的机会,那么,可先发上等痛悔,并决意尽快在适当时间一一告明目前无法告明的大罪。

  

每日或屡次领圣体的人,最好按各人的情况,定期行忏悔圣事。

  

再者,信友应将圣体视为医治每日过失和预防大罪的药剂;他们也应知道,如何以适当的方式去利用在礼仪中、特别是在弥撒中的忏悔部分。⒁

 

24、领圣体的人在领受圣体前至少一小时内,不可用食物与饮料,白水与药物例外。

 

老年人、患病的人以及照顾他们的人,虽然在一小时内会略进食物,仍可领圣体。⒂

 

25、此圣事所欲达成的目标,就是与基督相结合,这种结合应延伸到整个教友生活中,使他

们不断以信德的眼光静观所接受的恩惠;在圣神领导下以感恩之情,善度日常生活,并结出丰盛的爱德果实。

  

为了使信友易于保持弥撒中以卓越方式对天主所表示的感谢,该劝导每位领过圣体的教友,用一些时间专心祈祷。⒃

 

注:

⑴     参阅梵二,《礼仪宪章》,55。

⑵     参阅《圣体奥迹》训令,33a。

⑶     同上40―41。

⑷     同上3a。

⑸     参阅《感恩祭典》(一)(156)、(165)、(186)页。

⑹     参阅《圣体奥迹》训令,31。

⑺     参阅保禄六世宗座诏书《某些职务》(1972年8月15日),6。

⑻     参阅圣事部《无限之爱》训令(1973年1月29日),1及2。

⑼     参阅《弥撒经书总论》,269。

⑽     参阅圣礼部《主的纪念》训令(1969年5月29日)。

⑾     参阅圣事部《无限之爱》训令,4。

⑿     参阅6(见铎声第八四、八五期)。

⒀     参阅《训导文献选集》1646-1647,1709;教义圣部,论公共赦罪牧灵准则(1972年6月

16日),前言及6。

⒁     参阅《圣体奥迹》训令,35。

⒂     参阅新法典919条,1项及3项。

⒃     参阅《圣体奥迹》训令,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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