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教宗方济各 以自动手谕发出之 《传统的守护者》宗座牧函中 某些规定的疑虑答复
发布日期:2023-01-11   |    作者:公教会礼仪发凡

宗座礼仪及圣事部

 

对教宗方济各

以自动手谕发出之

《传统的守护者》宗座牧函中

某些规定的疑虑答复

 

Prot. N. 620/21

 

致主教团主席

 

最可敬的主教:

 

继教宗方济各以自动手谕发表《传统的守护者》宗座牧函之后,就使用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更新之前的礼仪书籍一事,本部在职权内行使宗座权力时(参见《传统的守护者》 第七条 )接获不少的咨询,要求澄清它该如何正确使用。这些问题涉及多个方面,而且被咨询的次数频繁。有鉴于此,在仔细考虑过这些探问,通知并获得教宗的同意后,对最经常出现的问题答复,随本函公布如下。

 

自动手谕和随附的致全世界主教牧函,清楚地表达了教宗方济各所作决定的原因。其首要目标是要继续「不断寻求教会的共融」(《传统的守护者》序言),由圣保禄六世 教宗和圣若望保禄二世教宗,遵循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法令所颁布的礼书,是罗马礼祈 祷律(lex orandi)的唯一表达(参见《传统的守护者》第一条)。这是我们希望追随的方向,也是我们在此发表响应的意义。其每一项规定的规范都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带着坚定的心 志,沿着圣父教宗所指示的方向共同迈进,以维护教会共融的恩赐。

 

看到这最深的团结纽带,这在擘饼分享中奉献给我们,为使众人合而为一(参见若 十七 21)的基督圣体如何地成为分裂的起因,着实令人难过。主教们有责任要偕同伯多禄,并在伯多禄的带领下捍卫这共融的圣事,正如保禄宗徒提醒我们的一样(参见格前十一 17-34),这是为能够参与感恩盛筵必备的条件。

 

无容置疑的是:梵二大公会议的教长们意识到进行改革的迫切需要,好使被庆祝的信仰真理更加美丽,并让天主子民可以在礼仪中完整、有意识、主动地参与礼仪庆典(参见《礼仪宪章》14),这礼仪庆典是救恩历史临现的时刻,是对主逾越奥迹的纪念,是我们 独一无二的希望。

 

身为牧者,我们不能让自己陷入毫无意义的争论中,这些争论只会构成分裂,且让仪礼本身常被意识形态的观点所利用。而实际上,我们每人都被召要透过维护礼仪赋予我们的真实和美丽,重新发现礼仪更新的价值。为实现这一点,我们醒觉到,更新和持续的礼仪陶成,对司铎和平信徒都是必要的。

 

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1963 12 4 日)隆重闭幕时,圣保禄六世致词(11):

 

「 艰难又复杂的讨论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他们为神圣礼仪这一主题做出了总结。在某种意义上,因着它固有的尊严和对教会生活的重要性,礼仪比其他的一切都要优先。今天我们将隆重地颁布关于礼仪的文件。我们的心神因此而欢欣鼓舞,因为在讨论的进展过程中,我们尤其注意到对正确价值和责任的尊重。而上主必须居于首位,向祂祈祷正是我们的首要职责。礼仪是神圣共融的首个 来源,在礼仪中,天主与我们分享祂自己的生命。礼仪也是属灵生活的第一所学校。礼仪是我们必须送给那些因信德和虔诚祈祷,而与我们团结在一起的基 督信徒的第一份礼物。礼仪也是对人类最首要的邀请,以至于所有人都可以在 蒙受祝福和真诚的祈祷中,提高他们此时此刻的无声之叹,从而体验到当他们在与我们一起,借着基督和圣神赞美天主和表达人类心中的希望时,所发现的 那种妙不可言的再生能力。」

 

当教宗方济各在 2017 8 24 日在罗马向第 68 届全国礼仪周参与者致词时,他提 醒我们:「在这项教会训导之后,并在这段漫长的旅程之后,我们可以肯定并以教 会训导的权威确认,礼仪更新是不可逆转的。」他想要指引我们走向那唯一的方向, 在这方向中,我们喜悦地被召叫去遵循我们作为牧者的承诺。

 

就让我们「尽力以和平的联系,保持心神的合一」(弗四 3),将我们的服务托付 给教会之母圣母玛利亚。

 

2021 12 4 日,《礼仪宪章》颁布 58 周年纪念,宗座礼仪及圣事部发布。

 

 

+ Arthur Roche 总主教

    秘书长

 

 

教宗方济各在 2021 11 18 日 接见本部秘书长时,获悉并同意公布这些 疑虑的答复(RESPONSA AD DUBIA)及其所附的注释说明。

 

《传统的守护者》

第三条  若教区内至今仍存在一个或多个 「 按 1970 年更新之前的弥撒经书举行弥撒」的团体:

第二项  主教要指定一个或多个地方,让有关的团体和信友举行感恩祭,但不得在堂区圣堂,也不得建立新的「属人堂区」

 

相关疑问

当在无法为使用 1962 年标准版《罗马弥撒经书 》(Missale Romanum, Editio typica 1962)举行弥撒的信友,找到足以容纳他们的堂区圣堂、祈祷室或小圣堂之 情况下,教区主教可否要求宗座礼仪及圣事部免除《传统的守护者》宗座自动手谕 的规定(第三条第二项),从而允许在堂区圣堂举行弥撒?

 

疑问答复:可以。

 

注释说明

《传统的守护者》宗座自动手谕第三条第二项要求主教,在至今仍有一个或多个 团体根据 1970 年更新前的《弥撒经书》举行弥撒的教区「指定一个或多个地方,让 有关的团体和信友举行弥撒,但不要在堂区圣堂,也不得建立新的『属人堂区』。」 将堂区圣堂排除在外是为了申明,按照以前的仪式来举行感恩祭,只是对这些团体 的特别许可,而非堂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本圣部在其权限范围的事务中,行使宗座的权力时(参见《传统的守护者》第 七条 ),可应教区主教的请求,在确定不可能使用另一个圣堂、祈祷室或小圣堂的 情况下,得使用堂区圣堂按 1962 年版《罗马弥撒经书》举行弥撒。然而对这种不 可能性的评估,必须极其谨慎。

 

此外,此类弥撒庆典不应包括在堂区弥撒的时间表中,因为只有属于该团体的 信友才能参加。最后,不应与堂区团体的牧灵活动同时举行。当理解的是,当另一 个场地可资使用时,这一许可即被撤销。 这些规定无意边缘化植根于过往庆祝形式的信友:它们只是为了提醒他们,这 是为他们的利益而作出的特许(鉴于罗马礼唯一祈祷律【lex orandi】的普遍用法), 而不是一个推广过往仪礼的机会。

 

 

《传统的守护者》

第一条   由教宗圣保禄六世,以及教宗圣若望保禄二世,按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的法令所颁布的礼书,是罗马礼祈祷律(lex orandi) 的唯一表达

第八条   过往相关的原则、指引、准许和习惯,举凡有违本宗座自动手谕的,均予废除。

 

相关疑问

根据《传统的守护者》宗座自动手谕的规定,是否可能采用梵蒂冈第二届大公 会议礼仪更新前的《罗马礼典》(Rituale Romanum)和《罗马主教礼典》(Pontificale Romanum)来举行圣事?

 

疑问答复:不可以。

教区主教被授权仅能允许使用《罗马礼典》(Rituale Romanum)(1952 年最后 标准版),而非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礼仪更新前的《罗马主教礼典》(Pontificale Romanum)。他只能向那些按照《传统的守护者》宗座自动手谕规定,使用 1962 年《罗马弥撒经书》庆祝的属人堂区授予此许可。

 

注释说明

《传统的守护者》宗座自动手谕旨在根据圣保禄六世教宗和圣若望保禄二世教宗 颁布的礼书,本着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的法令,并在符合教会的传统下,为整个 教会的罗马礼重新建立一个单一且同一的祈祷,以表达她的团结合一。

 

教区主教作为所有礼仪生活的管理者、推动者和保管者,必须努力确保其教区 回复统一的庆祝形式(参见教宗方济各随附于《传统的守护者》宗座自动手谕的致 全世界主教信函)。

 

本圣部在其权限范围的事务中,以宗座的权力处理上述相关事宜时(参见《传 统的守护者》第七条)申明,为了在宗座自动手谕所指示的方向上取得进展,本部 不允许使用早于礼仪更新前的《罗马礼典》(Rituale Romanum)和《罗马主教礼典》(Pontificale Romanum)。这些礼仪书籍,一如过往所有的原则、指引、准许和习惯一样,已被废除(参见《传统的守护者》第八条)。

 

后, 使 是《 Rituale Romanum1952 年最后标准版),而不是梵蒂岗第二届大公会议礼仪更新之前的《罗马主教礼典》(Pontificale Romanum)。按《传统的守护者》宗座自动手谕规定,

 

此许可只可授予按法规,为使用 1962 年《罗马弥撒经书》举行弥撒的属人堂区。不 要忘记的是,圣保禄六世教宗在其《分享神性》宗座宪令(1971 8 15 日)中, 更改了整个拉丁教会坚振圣事的形式。

 

这一规定的目的,旨在透过宗座自动手谕,明确确认圣保禄六世教宗和圣若望 保禄二世教宗颁布的礼书中所指示的方向,遵循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的法令,是 罗马礼祈祷律(lex orandi)的唯一表达(参见《传统的守护者》第一条)。

在执行这些规定时,应谨慎陪伴所有植根于以前的庆祝形式的信友,让他们充 分理解借着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更新所赋予我们的礼仪形式的庆祝价值。这该透 过适当的培育来实现,使人能够发现,更新后的礼仪如何见证一个不变的信仰,如 何表达一个教会学的更新,以及如何成为基督徒生活的主要灵修泉源。

 

 

《传统的守护者》

第三条  若教区内至今仍存在一个或多个 「 按 1970 年更新之前的弥撒经书举行弥撒」的团体:

第一项  主教要确定这些团体不会否认按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和宗座训导指令的礼仪更新,及其有效性和合法性

 

相关疑问

如果一个获得授权使用 1962 年《罗马弥撒经书》的司铎不承认共祭的有效性和合法性--特别是在圣油弥撒中拒绝共祭,他还能继续从这个特许权中受益吗?

 

疑问答复:不可以。

然而,在撤销使用 1962 年《罗马弥撒经书》的特许权之前,主教应注意与司铎建立兄弟般的对话,以确保他这种态度并不排除礼仪更新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以及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和宗座的训导指令,并陪同他了解共祭的价值,尤其是圣油弥撒。

 

注释说明

《传统的守护者》宗座自动手谕第三条第一项要求主教确认,请求使用 1962 年 《罗马弥撒经书》庆祝的团体「不会否认按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和宗座训导 指令的礼仪更新,及其有效性和合法性。」

 

圣保禄强有力地提醒格林多团体要团结一致,这是他们能够参予感恩祭盛筵的必要条件。(参见格前十一 17-34

 

在随附于《传统的守护者》宗座自动手谕的致全世界主教信函中,教宗说:「由于『礼仪庆典并非私人行为,而是教会的典礼,是合一的圣事」(参见《礼仪宪章》26),它们必须与教会共融。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虽然重申了融入教会的外在联系是信德、圣事及共融的宣信,但也与圣奥斯定一起确认,在教会内指的不只是「身在」,同时也需要「心在」,这是一项获得救赎的条件(参见《教会宪章》14)。

 

明确拒绝不参予共祭,尤其是圣油弥撒,似乎表达了对礼仪更新的不接受,也缺乏在教会内与主教的共融。这两者都是获得使用 1962 年《罗马弥撒经书》举行 弥撒特许权的必要条件。

 

然而,在撤销使用 1962 年《罗马弥撒经书》特许权之前,主教应该给神父提供 必要的时间,与他真诚的讨论那导致他不承认共祭价值的深层动机,特别是在主教 主持的弥撒上。主教应以具说服力的共祭态度邀请他,表达出教会的共融是能够参 与感恩祭祭献的一项必要条件。

 

 

 

《传统的守护者》

第三条    若教区内至今仍存在一个或多个「按 1970 年更新之前的弥撒经书举行弥撒」的团体:

[…]

第三项    主教要规定某些日子,在指定的地方,可按教宗圣若望廿三世于1962 年颁布的《罗马弥撒经书》 举行感恩祭。在举行有关的感恩祭时,读经要以本地语言宣读,并该采用主教团核准礼仪专用的圣经译本

 

相关疑问

在使用 1962 年《罗马弥撒经书》举行弥撒时,可否选择使用圣经的完整经文来 代替弥撒经书中所指示的章节?

 

疑问答复:可以。

 

注释说明:

《传统的守护者》宗座自动手谕第三条第三项规定,读经要以本地语言宣读,并使用经相关主教团核准礼仪专用的《圣经》译本。

 

由于读经的文本包含在 1962 年《罗马弥撒经书》中,因此没有另行的《读经集》 (Lectionary)。为了遵守宗座自动手谕的规定,必须采用已经由个别主教团核准的 礼仪专用圣经译本,选择 1962 年《罗马弥撒经书》中指示的章节。

 

任何复制过往礼仪读经循环的本地语言读经选集,均不得出版。

 

不要忘记,现在的《读经集》是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礼仪更新中最宝贵的成果之一。《读经集》的出版,除了克服 1962 年《罗马弥撒经书》的「全方位」形式, 并回归到相应个别职务的个别礼书的古老传统之外,还实现了《礼仪宪章》51 的愿 望:「为给信友们准备更丰盛的天主言语的餐桌,应该敞开圣经的宝库,以便 使教友们,在规定的年限内,能够读到圣经的重要部分。」

 

 

《传统的守护者》

第四条  在本宗座自动手谕颁告后才被祝圣的司铎,如希望使用 1962年《罗马弥撒经书》举行感恩祭,应向教区主教提出正式请求; 教区主教当在咨询宗座后,方可授权。

 

相关疑问

教区主教是否必须获得宗座授权,才能授权在《传统的守护者》宗座自动手谕 出版后祝圣的神父,使用 1962 年《罗马弥撒经书》举行弥撒?(参见《传统的守 护者》第四条)

 

疑问答复:是的。

 

注释说明:

《传统的守护者》宗座自动手谕第四条的拉丁文原文(参考官方文本)如下:

Presbyteri ordinati post has Litteras Apostolicas Motu Proprio datas promulgatas, celebrare volentes iuxta Missale Romanum anno 1962 editum, petitionem formalem Episcopo dioecesano mittere debent, qui, ante concessionem, a Sede Apostolica licentiam rogabit.

 

这不仅是一项咨询意见,更是透过宗座礼仪及圣事部,以宗座的权力处理上述 相关事宜时,给予教区主教的必要授权。(参见《传统的守护者》第七条)。

 

只有在获得这项许可后,教区主教才能授权在宗座自动手谕(2021 7 16 日) 颁告后才祝圣的神父,使用 1962 年《罗马弥撒经书》(Missale Romanum)举行弥撒。此规定的目的在协助教区主教评估此类请求:宗座礼仪及圣事部将充分地考虑他的判断。

 

宗座自动手谕清楚表达了愿望,而这愿望就涵盖在圣保禄六世教宗和圣若望保 禄二世教宗所颁布的礼书内容中,这礼书内容遵循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的法令, 被视为罗马礼祈祷律(lex orandi)的唯一表达:因此,在宗座自动手谕颁告后才祝 圣的神父,参与圣父教宗的这一个愿望是绝对必要的。

 

鼓励所有修道院的陶成者以关怀的态度,在教宗方济各指示的方向上,偕同未 来的执事和司铎一起,了解和体验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礼仪更新所要求的丰富 性。这个更新加强了罗马礼的每一个要素,并如与会的教长们所希望的那样,促进 全体天主子民完整、有意识和主动地参与礼仪(参见《礼仪宪章》14),这是真正 基督徒灵修的主要泉源。

 

 

《传统的守护者》

第五条  已经按照 1962 年《罗马弥撒经书》举行感恩祭的司铎,应请求教区主教授权,才可继续按照 1962 年《罗马弥撒经书》举行感恩祭。

 

相关疑问:

使用 1962 年《罗马弥撒经书》庆祝的授权许可,是否可以暂时性地获得?

 

疑问答复:可以。

 

注释说明:

允许在规定的期限内--教区主教认为适当的期限--使用 1962 年《罗马弥撒 经书》的可能性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被推荐的:规定的期限结束后,就能提供判断是否一切都与宗座自动手谕所建立的方向保持一致。评估结果能为延长或中止许可提供依据。

 

 

相关疑问

获教区主教许可使用 1962 年《罗马弥撒经书》庆祝的团体,是否只能在他的辖 区内使用?

 

疑问答复:是的。

 

 

相关疑问:

如果获授权的司铎缺席或不能出席,接替他的人是否也必须获得正式授权?

 

疑问答复:是的。

 

 

相关疑问:

参与使用 1962 年版《罗马弥撒经书》庆祝的执事和受任命的礼仪职务员,是否也必须得到教区主教的许可?

 

疑问答复:是的。

 

 

相关疑问:

获授权使用 1962 年《罗马弥撒经书》举行弥撒的司铎,鉴于其职务(堂区主任 司铎、院牧……等)的缘故,可否在平日弥撒使用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更新后的 《罗马弥撒经书》;在同一天第二次举行弥撒(binate)时,他是否可以使用 1962 年《罗马弥撒经书》举行圣祭?

 

疑问答复:不可以。

 

注释说明

堂区主任司铎或院牧等在履行其平日弥撒职责时,使用现行的《罗马弥撒经书》 来举行弥撒,因它是罗马礼祈祷律(lex orandi)的唯一表达;在同一天第二次举行 弥撒时(binate),无论是在团体或私下情况,他都不能使用 1962 年版《罗马弥撒 经书》来举行圣祭。理由是并未如《天主教法典》第 905 条第 2 项所述,具备「正 当的理由」及「牧灵的需求」:信友参与感恩祭的权利绝不能被剥夺,因为他们被 赋予机会以现行的礼仪形式参与感恩祭。

 

 

相关疑问:

获授权使用 1962 年《罗马弥撒经书》来庆祝的司铎是否可以在同一天为另一批 获得授权的信友,用同样的弥撒经书举行圣祭?

 

疑问答复:不可以。

 

注释说明:

正如《天主教法典》第 905 条第 2 项所要求的,不可能以不存在的「正当的理由」 及「牧灵的需求」二次举行圣祭:信友参与感恩祭的权利绝不能被剥夺,因为他们被赋予机会以现行的礼仪形式参与感恩祭。

 

 

台湾地区主教团礼仪委员会

香港教区礼仪委员会     合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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