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课礼仪总论(二)
发布日期:2023-07-07   |    作者:公教会礼仪发凡

日课礼仪总论(二)

第二章 论一天的圣化,每个礼仪时辰

壹 日课的开端

 

34. 全部日课礼以“序经”(Invitatorium)为引子,此经以短句“上主,请开启我的口……”和圣咏九四及其对经而组成。此序经每天邀请基督徒歌颂赞美天主,倾听他的声音,期待天主赐以安息(希3:7)

但视情形,可用圣咏九九或六六或二三代替圣咏九四。

序经圣咏,按其本处的指示,最好以对答的方式诵念,就是念圣咏前先领念及答念对经各一次,再于每节圣咏后重念一次对经。

 

35. 序经是每天全部祈祷的开始,即置于晨祷或诵读日课之前,视两部分何者先开始而定。但若圣咏与对经置于晨祷以前,则可以省略。

 

36. 在序经里的“对经”,按礼仪日的不同而变换,在其本处加以指示。

 

贰 论晨祷及晚祷

 

37. “赞美经或称晨祷,晚经或称晚祷,按照整个教会一向的传统,实为每日经课的两个枢纽,应视为重要时辰经文而举行”(礼仪宪章,89)。

 

38. 晨祷,一如它的许多成分所显示的,是为圣化早晨时间而编排的。圣西略对于晨祷圣化早晨的意义说得很好:“晨祷使我们把心灵的第一个活动奉献给天主,在从事其它工作前,我们必须先喜悦地想到天主,如经上所载:我一怀念天主,便喜乐异常(咏76:4),身体开始工作以前,必先作经上所说的;主,我清晨向祢祈祷,你一早便俯听我的呼声,我满怀希望静候祢的应允”(咏5:4~5)。

这一部分日课应于黎明时诵念,以纪念主耶稣早晨的复活,他是普照世人的真光(若1:9),义德的太阳(玛4:2),由高天升起的旭日(路1:78)。因此圣启廉说:“清晨应行祈祷,以晨祷庆祝主的复活”(圣启廉:论天主经,35)。

 

39. 晚祷在傍晚垂暮时诵念,使我们为一天中所受的恩惠及所行的善事而感谢天主。“以我们如馨香上升的祈祷,以我们双手高举所行的晚祭”(咏140:2)回忆基督的救恩。这晚祭可能指的是主基督所行的晚祭,就是指救主在与使徒进行晚餐时,交付自己,所建立的教会神圣的奥迹;或指于最后晚餐的次日,救主举起双手,为全世界的得救,向圣父奉献的晚祭(加先:论修会,卷三,三章)。最后我们对那不会消失的光明,满怀着希望,“祈祷,恳求真光再照耀我们,也恳求基督的来临,带给我们永光的恩宠”(圣启廉:论天主经,35)。最后,在此时辰,我们与东方教会同声呼求“耶稣基督,永生天父光荣的圣光;日落以前,我们看着晚霞,歌颂天主,父、子及圣神……”。

 

40. 因此,晨祷与晚祷在教会的祈祷中,非常重要。该鼓励人公共或团体举行,尤其是共度团体生活者。而且该奉劝不能参与公念日课的教友,每人私自诵念。

 

41. 晨祷及晚祷,以开端词开始:“天主,求你快来拯救我,上主求你速来扶助我”,接念:“愿光荣归于父,及子及圣神;起初如何,今日亦然,直到永远。阿们。阿来路亚”(最后一句,四旬期不念)。晨祷以“序经”开始时,则免念以上开端经。

 

42. 随后即念适宜的赞美诗(Hymnus)。此诗指出每一时辰,每一庆节的本色,尤其在与教友共同举行时,此诗能使祈祷有一更容易、更愉快的开始。

 

43. 赞美诗之后接念圣咏,依照本文121——125条的规定。晨祷的圣咏遵照教会的传统是,一首晨祷圣咏,继以一首取自旧约的圣歌,另一首赞美圣咏。

晚祷的圣咏是两首适合时辰及民众举行的圣咏,或一首较长圣咏的两段,继以一首取自书信或默示录的圣歌。

 

44. 圣咏以后,继以简短读经。

 

45. 短读经,是根据礼仪日,时期或庆节的性质而选定的;这些短读经该读、该听,因为是宣报天主的言语。这宣读强调圣经中的一些句子,帮助了解长篇读经所易于忽略的要点。

短读经,依照每日圣咏的轮转而更易。

 

46. 较长的圣经选读,尤其在与教友共同诵念时,可从诵读日课或弥撒中的圣经选读自由选择,特别是那因故而未曾读过的经文。此外依照本文248——249,251条的规定,也不妨另行选择较为适当的读经。

 

47. 与教友共念时,可视情形加添简短宣讲,解释选读的意义。

 

48. 在诵读或宣讲以后,可视情形静默片刻。

 

49. 为对答天主的圣言,提供了答唱咏或短对答咏,但视情形可以省略。其它同类及同性质的歌唱,可以取代答唱咏,但需经过主教团的批准。

 

50. 然后,隆重地诵念福音圣歌及其对经:即在晨祷中,念匝加利亚歌(赞主曲)Benedictus,在晚祷中则念圣母歌(谢主曲)Magnificat。这二则圣歌,罗马教会历代以来,很普遍地用以赞美并感谢救恩,其对经则循时期或庆节而变更。

 

51. 圣歌后,在晨祷中继以祷词,为奉献整天的时间及工作于天主。在晚祷中,则继以为众人求恩祷词(参阅本文179——193)。

 

52. 祷词或求恩后,众人接念天主经“我们的天父”。

 

53. 念完天主经,即念结束祷词,平日的见于圣咏集,其它的主日或节日,则见于专用经文部分。

 

54. 最后如有司铎或执事主持,则举行“礼成式”念:“愿主与你们同在……”,然后如弥撒完毕时予以祝福,继说:“祝大家平安!”,答“感谢天主”,否则,以“愿天主降福我们……”结束日课礼的举行。

 

叁 论“诵读日课”

 

55. “诵读日课”的目的是将圣经,及神修作家的精华,提供给天主的子民,尤其给那些特别献身于主的人作为默想的丰富资料。虽然在每日弥撒中已有丰富的圣经选读,但在“诵读日课”中所蕴藏的启示及传授的宝库,大有利于神修的进步。司铎们应寻求这些财富,以便能将自己所接受的天主圣言分施给天主子民,作为他们的食粮。

 

56. 祈祷当伴随圣经阅读,以形成天主与人之间的交谈,因为“当我们祈祷时,是我们向他说话;当我们念天主圣言时,是我们听天主讲话”(圣安博:论公职,卷一,二十,88),(启示宪章,25)。所以“诵读日课”也有圣咏、赞美诗、祷词以及其它经文,完全具有祈祷的特性。

 

57. “诵读日课”,按照礼仪宪章的规定,“虽然在歌席中仍保留夜课赞美经的性质,但应使之适合于日间任何时的诵念,又应减少圣咏而增加选读”(礼仪宪章,89)。

 

58. 依法有特殊责任,以及自愿保持夜课赞美经的性质者,或念之于夜间,或念之于清早晨祷之前,常年期用的赞美诗可选之于为此目的所准备的诗集。为主日、节日及庆日,则当注意本文70——73论庆节前夕的条文。

 

59. 除以上所述,日间任何时刻都可诵念诵读日课,前一天的夜间,即晚祷之后亦可诵念。

 

60. 若“诵读日课”,念之于晨祷以前,则当依照本文34——36条所说的,先念“序经”,否则,既由短句“天主,求你快来拯救我……”开始,接念“愿光荣归于父……”,四旬期外,加念“阿肋路亚”。

 

61. 然后接念赞美诗,为常年平日如本文58条所说,可依实际时刻选用适当的赞美诗。

 

62. 此后,接念三首圣咏(或较长圣咏的三段)。圣周的三日庆典,复活节及圣诞节后八天内,以及节日、庆日都有本日的圣咏和专用的“对经”。

在主日及平日,则其圣咏与对经取之于该日通用的圣咏集。在圣人纪念日也取之于圣咏集,除非另有本日的圣咏和对经(参阅本文218——224条)。

 

63. 在圣咏和诵读之间,通常加诵短经句,藉此短经句使人由圣咏吟唱,转而倾听诵读。

 

64. 采用两篇诵读,第一篇取自圣经,另一篇取自教父,或教会作家的著作,或取自圣人的行传。

 

65. 每篇诵读后,接念“对答咏”(参阅本文169——172条)。

 

66. 圣经选读,依照本文140——155条规定,通常取自季节专用部份。节日和庆日的圣经选读,则取自该庆节专用的部份。

 

67. 另一篇诵读及其对答咏,则可随意取自“日课经书”,或“任选的诵读专集”,这将于以下161条详加指示。但通常当取自季节专用部分。

在圣人的节日或庆日,则当诵读本圣人的行传,如无本人行传,则由圣人通用部分选用适当的诵读。圣人的纪念日,若未被其它较高庆节所取代时,则念该圣人行传,以代替当日的第二篇诵读(参阅本文166——235条)。

 

68. 四旬期以外的主日,复活节及圣诞节后八天内,以及节日和庆日,诵毕第二篇诵读和对答咏,接念:“天主,我们赞美你(TeDeum)”,平日和纪念日则免念。最后一部分,从“主,请救援你的子民……”以至末尾,可任意省略。

 

69. “诵读日课”以本日的结束祷词作为结束。至少公念时应加念欢呼词:“请赞美上主。答:感谢天主”。

 

肆 庆节前夕

 

70. 依照有关礼仪书中的描述,普世教会都庆祝复活节前夕。圣奥斯定说:“这一伟大的前夕,虽是一个公用名词,却似被‘复活前夕’独占了;我们醒寤祈祷,纪念主复活的那一夜,主为我们开始以血肉之身度一种不死不眠的生活,因此我们醒寤歌颂他的复活,以冀永远与他生活为王”(圣奥斯定,演讲五;拉丁教父集二,五五○)。

 

71. 一如在复活前夕,各地教会逐渐开始以前夕庆祝不同节日的风气;在这些节日中,以耶稣圣诞及圣神降临为最显著。各处的教会,应依照自己的习惯来保持和发展这种风气。如有其它特别庆节或朝圣适于举行前夕礼仪,则当遵守为举行圣道礼所规定的原则。

 

72. 教父以及神修作家经常劝勉教友,尤其度默观生活的男女会士,请他们彻底祈祷,以期待主的来临:“半夜有人喊说;新郎来了,请你们出来迎接”(玛25:6);“所以你们要警醒,因为你们不知家主何时回来:也许在黄昏,也许在半夜,也许在鸡叫,也许在清晨。免得他忽然来到,发现你们正在睡觉”(谷13:35~36)。因此,将“诵读日课”保持夜课性质者殊堪嘉奖。

 

73. 此外,在罗马礼中,特别顾及从事传教工作者,“诵读日课”为他们常是简短的。如有人愿依照传统举行主日、节日、及庆日的前夕,而延长日课者可依下式进行。“诵读日课”照日课经书依次诵念直到选读。念完二篇选读,在“天主,我们赞美你”以前,加念在日课经书附录中所指示的圣歌(Canticum);然后宣读福音,如果愿意,可加讲道,讲道毕,接念“天主,我们赞美你”,最后接念当日结束祷词。

节日和庆日的福音,可取自弥撒的圣经选读,主日则可取自在日课经书附录中所指示的有关逾越奥迹的圣经选读。

 

伍 论日间祈祷

 

74. 依照古老的传统,教友在私人热心敬礼中,日间于各时辰,在工作之间也举行祈祷,以仿效使徒的教会;这一传统,历代以不同的方式,与礼仪庆典密切联系。

 

75. 礼仪的习惯,无论在东方或在西方,都保持了第三时辰经(午前祈祷)、第六时辰经(午时祈祷)和第九时辰经(午后祈祷)。主要是因为在这时辰中纪念主受难的事迹及初期的福音宣扬。

 

76. 梵二大公会议规定,在诵经团中第三、第六、第九时辰经仍然予以保留(礼仪宪章,89)。

念这三个时辰经的习惯,通常度默观生活的男女会士,应当予以保持,除非另有特殊规定。教会也劝告每人,特别凡举行退省或参与牧灵集会者,要全部诵念。

 

77. 在诵经团以外,如不抵触特别的规定,可从三个时辰中任选适合时间的一个,以保留日间工作时祈祷的传统。

 

78. 时辰排成第三、第六、第九。这为仅念一个时辰经者,及愿意或应该全念三个时辰经者,都可利用。

 

79. 第三、第六、第九时辰经,以开端词“天主求你快来拯救我……”开始,继以“愿光荣归于父……,阿肋路亚”(末句,四旬期免念)。接念适合时辰的赞美诗,以后念圣咏,继以短读经(LectioBrevis,及短句Versus)。时辰经以“结束祷词”结束,至少在公念时加以欢呼词“请赞美上主。答:感谢天主”。

 

80. 赞美诗与结束祷词,为每一时辰经提供不同的款式,以适合真实的时间,更有效地达到时间的圣化;所以只念一个时辰经者该选择适合该时辰的经文。短读经及结束祷词,随时日及节期而变换。

 

81. 圣咏吟唱分为二式,一为通用圣咏,一为补充圣咏,,仅念一个时辰经者,取用通用圣咏。念一个以上时辰经者,在一个时辰经中取用通用圣咏,在其它的则取用补充圣咏。

 

82. 通用圣咏,包括取自圣咏集的三首圣咏(或较长圣咏的三段)。此圣咏有其固有的对经,除非另有指示。在节日,圣周三日庆典,及复活八日内,诵念固有的对经和选自补充圣咏中的三首圣咏,除非该念特别圣咏。如果节日遇到主日,则当采用第一主日圣咏。

 

83. 补充圣咏包括以三首为一组的圣咏,通常取自称为“进阶咏”(Graduales)的圣咏

 

陆 论夜祷

 

84. 夜祷是一天中最后的一次祈祷,行之于就寝前,如午夜后就寝,则行之于午夜以后。

 

85. 夜祷如其它的时辰经,以开端词“天主,求你快开拯救我……”,“愿光荣归于父……,阿肋路亚”(末句,四旬期免念)开始。

 

86. 以后可各自反省。在公念时或默思,或遵照弥撒经书公念忏悔词。

 

87. 接念适宜的赞美诗。

 

88. 为主日第一晚祷以后的夜祷(即星期六的夜祷),其圣咏是第4首及133首;第二晚祷后(即主日当天的夜祷),其圣咏则是第九十首。

其他日子则选择能激发信赖天主的圣咏;在平日常可用主日的圣咏,这主要是为了那些愿背诵夜祷者的方便。

 

89. 圣咏后接念短读经,继以对答咏(启应经)“上主我把灵魂交在祢手里…”然后接念福音圣歌及其对答经:“上主,现在可照祢的话…”,这是整个时辰经的顶点。

 

90. 继念结束祷词,如圣咏集所示。

 

91. 祷词后,无论公念或独念,继以祝福词:“愿全能的上主…”。

 

92. 最后诵念圣母对经之一,复活期常念“天上母后…”。在日课经书所有的圣母对经以外,主教团可批准其它的圣歌(礼仪宪章。38)。

 

柒 日课礼仪与弥撒联合及各时辰彼此联合的方式

 

93. 在特殊的情形下,如有必要,在公开或团体的礼仪中,日课与弥撒可依照下列的规则,密切地联合举行,只要弥撒与日课是同一的敬礼课程。但须注意,尤其是在主日,不要妨害牧灵的利益。

 

94. 晨祷直接在弥撒前公开诵念时,特别在平日,可由开端词和晨祷的赞美

诗开始;如在节日,则可由进堂咏和列队行进,以及主祭的致候词开始。如在这二式开端礼中取其一,则省略另一式。

然后照常例诵念晨祷的圣咏,直到短读经前为止。圣咏后,不念忏悔词,如愿意,也可省略“上主,求你垂怜”。如礼规要求则加念“天主在天受光荣”。主祭接念弥撒的集祷经,然后照常例继续圣道礼仪。

在同样的时候,以同样的方式,诵念弥撒中的信友祷词,但在平日的早弥撒中,可以晨祷的祷词代替信友祷词。

领圣体后唱完领主咏,则接念匝加利亚圣歌“请赞美上主”及其对经。然后念“领圣体后经”,以常礼结束。

 

95. 日间祈祷,就是第三、第六、第九时辰经,须与实际时间相符合,如果直接在弥撒前公念,若是平日,则可由开端词,及适合时辰的赞美诗开始;若是节日,则可由进堂咏,和列队行进,以及主祭的致候词开始。如在这二式开端礼中取其一,则省略另一式。

然后照常例诵念此时辰的圣咏,直到短读经前为止。圣咏后,不念忏悔词,如愿意,也可省略“上主,求你垂怜”,如礼规要求,则加念“天主在天受光荣”,主祭接念弥撒的集祷经。

 

96. 晚祷如直接在弥撒前诵念,其与弥撒联合的方式与晨祷相同。第一晚祷,就是节日或主日,或逢主日举行的主之庆日的前夕晚祷,不能联合举行,除非先举行了前一日或星期六的弥撒。

 

97. 日间祈祷,即第三、第六、第九时辰经,或晚祷,如在弥撒后诵念,则弥撒照常举行,直至念完“领圣体后经”。

念毕领圣体后经,立即开始该时辰的圣咏。在日间祈祷中,念毕圣咏,免念短读经,接念祷词,然后即行弥撒的礼成式。为晚祷,念毕圣咏,免念短读经,随即诵念圣歌“我的灵魂颂扬上主”及其对经,免念祷词及“天主经”,即念结束祷词并祝福信众。

 

98. 除圣诞夜以外,弥撒通常不与诵读日课联合,因为弥撒自有与日课不同的读经。但于必要时,则于日课第二篇诵读及其对答咏以后;立即开始“天主在天受光荣”(如若当念),否则,即念弥撒集祷经,免念致候词及忏悔词等。

 

99. 诵读日课如直接在其它一时辰经以前诵念,则诵读日课的开始可念该时辰的赞美诗;诵读日课结束时,免念结束祷词,立刻接念下一时辰经,免念其开端词和“愿光荣归于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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