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受难的必要性(1): 是否有其他方法可以赦罪
发布日期:2023-08-29   |    作者:©彻疏明
曾经也有读者向我提问过这个问题:既然天主是全能的,为什么他不能直接赦免了人的罪,而要让自己的圣子到世上来受苦,从基督的苦难中才能赦免我们的罪呢?—但是救赎神学是一个非常庞大的体系,从《创世纪》中恶与罪的起源开始,到保禄神学中多重“成义”的概念,恐怕一两本书都写不完,更不是三言两语能够简而言之的。因此,本文只从一个角度先简洁地阐释其中最重要的核心,给读者们一个简单的解答。

 

在进入阐释本题之前,首先,我需要指出一些对基督受难比较常见错误概念——我不能更强调——在基督救赎的受难中,他既不是天父送来代替我们受刑,也不是来平息天父的怒火,更不是满足天父正义的报应,也没有为我们承受地狱的折磨——不,上述提到的任何一项都不存在基督的受难中。这个很好证明:假设天主是一个正义的法官,他怎么会为了赦免一个罪犯而让自己无辜的儿子去代替罪犯受死?而天主是完美的,这也就是说他拥有完美的正义(分配公正, distributive justice),而基于分配公正原则,报应只应该作用于罪犯而非无辜之人,否则就会和他的完美性相矛盾。简言之,上述这些理解都不是基督苦难中的救赎效力的工作原理。而这些误解悖论是16世纪之后对基督受难的歪曲解读,这些扭曲的概念完全不见于早期教父的著作中,许多是加尔文用律师的思维来理解并推广的结果。

 

而且,作为圣洁无辜的本身,罪在他身上一无是处。因此,基督并不是罪的受害者,而是爱的受难者,且是自愿为我们受。严格地说,基督的受难的动因根本不是【罪】——不是他的罪,因为他没有罪,也不是我们的罪,而是出于对天父的爱,以及在我们犯罪时对我们的爱。罪不是他死亡的有效因,只是他死亡的理由。但是我们仍然可以正确地说“基督因我们的罪而死”,只要这些话被正确地理解,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间接的。

 

我希望读者们千万要规避这种对受难错误的解读,法国救赎论神学家Philippe de la Trinite指出,从“爱”出发是正确地理解救赎的基础。

 

 

接下来开始正文,为了用最简单的方法切入这个复杂的问题,我们从一段圣经的启示入手。

可爱的诸位,我们应该彼此相爱,因为爱是出于天主;凡有爱的,都是生于天主,也认识天主;那不爱的,也不认识天主,因为天主是爱天主对我们的爱在这事上已显出来:就是天主把自己的独生子,打发到世界上来,好使我们藉着他得到生命。爱就在于此:不是我们爱了天主,而是他爱了我们,且打发自己的儿子,为我们做赎罪祭。”(若望一书 4:7-10)

 

这段经文的意思非常浅显易懂,首先,若望传达了一个最基础的信息——天主是爱,从神学上描述,他就是爱本身,只有他的爱是绝对的、完美的、无限的、不变的,而一切受造物中相对的、有限的爱都源自他。

 

其次,这段文字解释了天主的爱是如何向我们显示出来的?若望很清晰列举了两个方面:第一,他的圣子为我们降生成人;第二,基督的苦难与复活,成为我们的赎罪祭使我们能够与天主和好

 

到此,若望就已经阐明了一个道理:我们的主降生和受难——作为赎罪祭救赎世人,是出于天主的爱

 

 

在这段丰厚的经文里若望并没有停留在形而上学的层面,从逻辑或哲学上论证为什么天主是爱而是非常具体地直指我们的主基督,把它归结为救赎史——天主是通过派遣自己的圣子降生,又使圣子为我们的罪而死,来揭示“他就是爱”这个事实的奥秘。

 

现在,我们明白了这个最基本的概念,就是天主通过基督的降生和救赎来揭示自己对他的理性受造物的爱。那么,我们要如何理解所启示的这种“爱”?对于“爱”的定义,圣托马斯给出了一个最为合理普适也是最经典的描述:爱一个人就是愿意那一个人受益(To love a person is to will the good for that person)。也就是说,托马斯并不认为真正的“爱”是一种简单的情绪情感,而是一种选择,一种出于意志的行为/行动——即为了另一个人的益处而着想的意愿与行动(关于这个的详细阐释见神学大全第一部q.20)。

 

基于以上对“爱”的启示和理解,“为什么基督一定要来受难才能赦罪”这个问题就可以解答了。

圣托马斯在《神学大全》中也解释了“圣子的降生是否必要”“基督的受难对于我们的救赎来说是否必要”这类疑问,换句话说,天主是否能通过其他方式救赎人类。

 

首先,托马斯确认:天主当然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赦免我们的罪过,不需要圣子的降生,也不需要我们亲爱的主来受难致死因为他是全能的,他有这个能力也有这个权柄只是打个响指就宣布大家都被赦免了。天主可以选择任何他想要的方式,但是他却选了派遣自己的圣子,甚至让他死在十字架上,不是因为这是唯一的方式,而是因为这是为我们人类来说最好的、最合适、最完美地展现了他的爱、也最能被人类智力理解他的爱的方式。

 

“天主的圣言取了肉身降世,这看似是缺乏必要性的一种补赎方式,”圣托马斯说,“然而,正如圣奥古斯丁说过没有什么比向我们显明天主是多么深爱我们更能提高我们的希望了。还有什么比天主之子竟然成为我们人性的伙伴更加有力的证据呢?从爱的角度来说,还有什么能与主亲自来更能展现天主对我们无尽的爱相比?而他的降生也给我们做了爱的榜样,好叫我们看见完美的爱的典范,去跟随他、模仿他,成为他的样子,如果我们对爱太过迟钝,至少我们还可以赶紧回应他的爱。”(Summa Theologiae, Book III, q.1, a.2)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天主当然可以简单地宣判“你们无罪了”,或简单地宽恕我们的背叛和罪行。但重点是,天主并不只是想从地狱和罪恶中拯救我们,他想要我们与他结合起来,他想把我们带入三位一体的神圣生命中,这是他与我们最高的爱的关系,而这终极的生命与祝福远远超过了受造物的本性,只能通过由天主主动与人性的血肉结合来实现。并且,他想要我们完全理解他的爱并且爱他,而他自己降生成为我们中的一个,放空了他所有的荣耀和威严,在这段回归天国的旅程中来与我们同行,是对他的爱最完整完美的证明——这就是圣子降生的必要性,因为天主如此地爱他创造的小人们,而他通过这种方式使我们相对应地也能自由地选择爱他,因为如果不是出于自由的选择就不能叫爱。

 

 

第二,说到基督的苦难,受难的效力从来不是受苦,而是来自基督对天父和罪人的爱。因为没有爱的苦难就会缺乏灵魂上的价值,在赎罪的层面上也没有价效力可言,唯一的赎罪效力只能来自爱。 

 

而前文中提到过,救赎的真意是:天主希望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他和他的爱,并且有能力永远去爱他。这是因为创造是出于爱,他爱他自己,因此他创造了世界,并且他如此地爱他所造的理性受造物们,他希望他们能够分享他的荣耀和生命,并且也能爱他。但是受制于造物的局限性,天主的爱和本性却无法被我们完全感知,——你怎么能用人脑去理解无限的爱呢?因此就像若望所写的,认识天主的爱就是通过基督的降生和受难。且正如我们的主说的,没有比为朋友舍命更伟大的爱了,——这是一种完全显现的爱,甚至人类的智慧也能很好地理解

 

所以,基督的受难需要从“出于自愿的牺牲之爱”的角度来理解,这是他苦难中的救赎效力的来源,为的不仅是献上自己成为赎罪祭,而且也让我们最好地通过他的十字架来直视天主无限的爱——“他虽具有天主的形体,并没有以自己与天主同等,为应当把持不舍的,却使自己空虚,取了奴仆的形体,与人相似,形状也一见如人;他贬抑自己,听命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Ph 2:6-8)”——天主对待人类的方式从来不是强迫,而是感动(move),那么,还有比这更触动人心的方式吗?

 

 

因此,无论是基督的降生还是随后的受难,虽然不是赦罪唯一的方法,但确实是最合适、最完美、最伟大、最能打破人的局限性而使我们接近他的方式

 

理解基督受难的救赎的最基本的要点总结来说就一句话:赦罪并不是简单地宣布无罪,或脱离地狱;而是让我们去爱天主,去真正地、自由地、完全地爱他,正如他爱我们一样,并且得以进入他永恒的生命而基督的降生与十字架是实现这种救赎最完美也最令人动容的方法。

 

最后补充一点:本文所写是理解救赎论最基础的要点,基督受难救赎的意义绝不止这些,整个救赎神学是充满动人的奥秘与惊叹的,也是理解《创世纪》中的原罪必须要结合的一部分,也是本人最喜欢的分支之一。对基督的受难和救赎有兴趣的朋友推荐阅读法国神学家Phillipe de la Trinite的著作What is Redemption: How Christ's Suffering Saves Us目前只有法语原版和英文译本,也可以阅读神学家Scott Hahn的作品,部分似乎有中文译本

延申阅读:为什么降生救世的是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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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参考与引用:

DrBrant Pitre (2021), God is Love, Published on CatholicProductions.com

St Thomas Aquinas, Summa Theologiae III, q.1

Philippe de la Trinite O.P. (1961), What is Redemption, Chaps.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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