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虔诚的真谛:为什么必须以高标准来爱别人?
发布日期:2024-09-14 | 作者:©圣托马斯如是说在《罗马书》13:8中,保禄说:“除了彼此相爱外,你们不可再欠人什么,因为谁爱别人,就满全了法律。”为什么保禄会认为,只要做到爱近人,就满全了所有法律?我们都知道十诫通常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爱天主,第二部分是爱近人。——然而,在《罗马书》这里,保禄看上去就像忘记了十诫中“爱天主”的部分,而说“谁爱别人,就满全了所有法律”,他为什么这么说?
另外,就“诫命与爱”这个话题而言,我们到底该以什么标准判断自己是否在过宗教虔诚的信仰生活呢?有些人可能会觉得,我对天主非常虔诚,每天严格生活,做日课,礼拜祈祷,并且保证不作恶,不伤害别人,这样在天主面前还不够吗?换句话说,在耶稣的标准里,为什么做一个虔敬的法利赛人还不够?要知道在旧约中,义人的标准就是虔诚地遵守法律(如托比特传),但耶稣明确地提出,如果想要获得永恒的生命,我们就必须要积极主动地去爱别人、为别人着想,甚至还要爱自己的仇敌,这才算满足了天主的诫命。虽然这听上去充满道德的合理性,但深究起来,这里的必要性究竟是什么?如果我做不到这么高标准的爱,是否能够凭借“虔诚的宗教生活”来满全天主的诫命?
首先,关于《罗马书》中保禄所提到的“爱别人”,他所说的“爱[希腊语agápē]”不是指一种情绪或者好感。在新约希腊语——特别是保禄书信中,agápē这个词是指“最高规格的爱”,即愿意为了他人的益处而无条件牺牲的爱,正如耶稣在若15:13中所说“没有什么比为朋友舍命更伟大的爱了”。
在《罗马书》第13章,保禄试图表达对他旧约法律的积极理解。他告诉基督徒,你不需要做任何事,只要爱你的近人,就成全了法律。他这么说,指的是哪条诫命?我们知道在《路加》中,基督总结过天主的诫命中,最大的诫命是“爱天主,爱你的近人”,所有法律和先知都系于这条诫命之下。所以即使基督徒不在旧约法律的束缚之下,他们依然要遵守十诫,因为基督徒的使命是爱,而十诫就是关于爱的:如何爱天主,如何正确地爱近人。
但是,即使是在基督的总结中,“爱的诫命”依然有两方面:爱天主,爱近人。所以《罗马书》13:8中保禄说“爱近人就是满全了全部法律”听上去依然是令人费解的。为什么保禄可以这么判断?在这里,我引用圣托马斯·阿奎那在他的《罗马书评述》中对这一节的评述,他说得很到位:
爱有两个方面,即对天主的爱和对近人的爱。这样看来,仅仅爱近人的,似乎并没有满全整个法律。
答案是:如果对近人的爱是出于对天主的爱,对近人的爱从属于整个爱中,这也就成全了法律。这时,对天主的爱是包含在对近人的爱中的,正如原因包含在结果中一样[So the love of God is included in the love of neighbour, just as the cause is included in its effect]。因为《若望一书》说:“我们从天主接受了这命令,就是爱天主的,也当爱他的兄弟”(4:21)。反过来说,爱近人也包含在爱天主中,正如爱的结果也包含在原因中一样;因此圣经在同一处说:“人若说‘我爱天主’,却恨他的兄弟,就是说谎的”。这就是为什么在圣经中有时只提到对天主的爱,好像它足以拯救,如《申命记》:“以色列啊,现在上主你的天主向你要什么?只要敬畏上主你的天主,遵行他的一切话语,爱他”(10:12);有时也提到爱邻舍:“你们要彼此相爱,像我爱你们一样,这是我的命令”(若15:12),这样,(爱他人)连十诫第一块石板的诫命也包括在内了。
St Thomas Aquinas, Commentary on Romans, 1049, 1058, 作者自译
所以,阿奎那的意思是,真正的爱近人是为了天主的缘故而去爱,这爱中就包括了对天主的爱。真正的对天主之爱包含也必须包含对近人的爱,新约在别处把这一点写得很清楚。反过来,对于新约基督徒来说,世俗的普世主义神话是不成立的,即,你可以拥有一个建立在互相关爱之上、却没有对天主的爱的社会。有时我们会在学校等一些场合看到墙上贴着这些十诫的标语:不要奸淫,不要偷盗,不要谋杀——那些维系人类社会的规范;但现实是,你不可能拥有一个只基于对他人的爱而没有对天主的爱的社会,因为如果没有对天主的爱,你就不知道如何正确地爱你的近人,你的“爱的标准”会随自己的心意和理解而改变、浮动。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爱天主”和“爱近人”是如何在分别作为原因和结果时,这两种爱才是真正的爱,才是圣经所传递的爱。
关于为什么“单单过虔诚守法的宗教生活还不够,还必须要以高标准爱人”这个问题,14世纪的教会博士——锡耶纳的圣加大利纳(道明会第三会的排面)在她的神秘主义灵修著作《对话录》中,也给出了非常独到的解答,这是一部加大利纳在默观中与耶稣对话的记录,她的思考角度极其准确精辟,用通俗的话语诠释了阿奎那的神学评述相同的意思:
(耶稣对加大利纳说)“我要求你以我爱你一样的爱来爱我,但对我来说,你做不到这样,因为我爱你并不是因为被你爱了。无论你如何来爱我,都是你应该的。所以你爱我不是出于慷慨,而是出于义务;然而我爱你不是出于义务,而是出于无偿的慷慨[gratuitously]。所以,你不能给我我所要求的那种爱,因此我赐给你近人,让你们互相存在于对方的圈子中,好叫你能向他们做你不能向我做的事——就是爱他们,不要求他们的回报,也不要为自己求什么益处。无论你为他们做什么,我都将认为是为我而做的。”
耶稣在这里对圣加大利纳说,我们从本质上永远不能像他爱我们那样(即无私的爱)去爱他,因为我们爱他是义务,是我们所欠的,因为他给了我们一切,我们也欠他一切。
所以,为了让爱在我们心中得到完善,为了让我们以天主的方式去爱,我们必须有一个不值得我们爱的对象。所以耶稣说,他把我们的近人赐给了我们,我们生活的环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机会,使我们的仁爱臻于完美;因为如果只有我们和天主,我们永远都欠他,对别人的爱使我们能够通过他们去爱天主。
《对话录》继续说道:
“你知道如何分辨你的灵性之爱不够完美吗?当你发现你爱的人没有回报你的爱,或者没有你想象中那么爱你时,你会感到痛苦;或者当你觉得你没有得到他们的陪伴或安慰,或者他们爱别人胜过爱你时,你会感到痛苦……从这些和其他许多事情中,你就应该能够判断出你对我和你近人的爱是否仍然不完美。”
所以,耶稣在这里向锡耶纳的圣加大利纳揭示了一个精妙的奥秘,这是一个非常具有挑战性的问题:所有那些我们很容易认为是烦恼或障碍的人们,实际上恰恰是天主给我们的机会,让我们在爱中完善,并给我们以他对我们的爱来爱他的机会。 其实不止我们圈子内的近人,去做善事无偿帮助一些永远不会回报我们的人,也是在通过爱他们去爱天主,这种爱才是天主所要求的爱。
当然,爱人首先就包括了爱自己,这就意味着我们很多时候也要量力而行。而以爱他人同样的标准来爱自己,善待自己,对自己有耐心,宽恕自己的软弱,并不断鼓舞自己悔改、前进,这也是爱德的一种精进,却是很多人最容易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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