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式灵修|入门后的祈祷89
发布日期:2024-09-27   |    作者:文/多玛斯﹒格林

第五章:与基督一起劳作

服从:注视天主(二)

教会宛如一个团体、一个大家庭。如果每个家庭成员都各自为政,那这个家庭势必四分五裂。因此,如果我们相信共融合一的价值,那么为了团体整体的益处,为了天主的光荣,也为了我们所蒙召的团体使命(依纳爵使徒工作的一个要素),我们便要随时待命去牺牲我们自我自主的一些事和喜好。

我们深信这是向天主自由地、彻底地交付我们的全部自由。因此,我的服从不只是一个有效率或实际性的事。它的着重点不是团体(教会)或其领导,而是天主圣神「因为我们相信,在我等主基督和他的教会之间,常是同一的圣神治理我们,引导我们获得救恩。因为颁布十诫及管理指导慈母教会的,是同一的圣神和主耶稣。」

依纳爵在会宪里说「谁去厨房服务或帮助厨师,在属于他的事上,当谦心听他的指挥。倘不能完全听命厨师,看来也末必服从任何长上因为真正的服从不管服从的是什么人,当看为谁而服从倘若只为造物主我们的主服从,便是服从万有之王。为此绝不看他是厨师或院长,出命的是后者或前者;所以服从的不是他们也不为他们,乃只是为我们的主天主而服从,所服从的也只是天主」

 

 

入门后祈祷(八十九

接上篇

我们使徒工作的目标应当是为了我们所服务人的益处。这就是我们的目的。我们所推行的修行和讨论的主题只是达此的的方法,只要它们有利于我们达到目的,都应当被选择而加以利用。

由此我认为依纳爵的三个规则,为在使命里真正的服从精神,是关键性的指导原则。他指出,我们应当放弃自己的判断,常常准备在一切事上爽快地服从吾主耶稣的真正净配——我们的慈母圣教会(三五三条)他难道是在建议我们成为不会思考的机器人吗也许从上述的规则来看,好像是如此。但让我们将此规则与下面的放在一起来理解

长上的规定和训诫以及他们的为人,准备着赞成和称扬即使在某些事上有持不值得称,但在公共被讲-般人谈话加以反对不但无益,而且将引起怨言和反感,甚至能激起民众反对他们的神长或官长。所以在背后,向民众说长上的长短,是有害的若将他们的不良品行,告知能予以补救的人,倒能有益(三六二条)。

上述黑体字的内容有两点很清楚首先,我们一些长上的行为和规定「也许不值得称道」,我也意识到确是如此。在我的反应中,我不是机器人或容易上当受骗的。第二,依爵脑海里的脉络「当公开演讲或与一般人谈话时」。他的考虑和关注是牧灵性的。我可以在适宜的时间和场合持不同意见。但我不愿意去按照我不辨是非、不分青红皂白的异议而妄加评论。

若无合一与共融的原则,没有任何团体能够存活下去。为一个如教会一般的宗教团体,这更牵涉到共同的习俗、传统和礼仪等。但是她也需要合法权威的维系。在我们软弱的有罪环境里滥用或腐败可能常常发生在我们的生活中直临在?)然而,依纳爵的整个洞察是建基于他于软弱的人性之上的确信。教会是天主的工作,她是基督的奥体。因此依纳爵能说:

为能在一切事上随从真理,我们常该符合圣教会的判断 如果圣教会断某物是黑的,我虽看它是白的,也应确信它是因为我们相信,在我等主基督和他的净配教会之间,常是同一圣神治理我们,引导我们获得救恩。因为颁布十诫及管理指导母教会的,是同一的圣神,同一的主(三六五条)

相对而言,圣统教会只断定了少数的教义。因而,我们只有极少数的时候是当我看它是白的,而教会却断定其为黑的。但依纳爵真正注重的基本态度是我将自己的意志和判断完全交付给在祂的教会里工作的上主为了(在《会宪》中他如此告诉他的耶稣会神子们,《会宪》第三篇,第一八号)藉着在他们当中共融的弟兄般友爱的连系他们也许能更好地、更有效地投身于服务天主和救助他人的行列中。」

教会宛如一个团体、一个大家庭。如果每个家庭成员都各自为政,那这个家庭势必四分五裂。因此,如果我们相信共融合一的价值,那么为了团体整体的益处,为了天主的光荣,也为了我们所蒙召的团体使命(依纳爵使徒工作的一个要素),我们便要随时待命去牺牲我们自我自主的一些事和喜好。我们也能确信这是在任何民主的国家、服务组织或任何商业机构的同一原则。当然,此处唯一不同的是信德的层面我们深信这是向天主自由地、彻底地交付我们的全部自由。因此,我的服从不只是一个有效率或实际性的事。它的着重点不是团体(教会)或其领导(无论他们如何有智慧和有效率),而是天主圣神「因为我们相信,在我等主基督和他的教会之间,常是同一的圣神治理我们,引导我们获得救恩。因为颁布十诫及管理指导慈母教会的,是同一的圣神和主耶稣。」

我们是向天主交付我们的自由和判断。如果我忘记这一具有决定性的关键事实,则会导致信德的真正危机。依纳爵在《会宪》里非常清楚地在一友善、具体的脉络里指明了这一点。他说,「谁去厨房服务或帮助厨师,在属于他的事上,当谦心听他的指挥。倘不能完全听命厨师,看来也末必服从任何长上因为真正的服从不管服从的是什么人,当看为谁而服从倘若只为造物主我们的主服从,便是服从万有之王。为此绝不看他是厨师或院长,出命的是后者或前者;所以服从的不是他们也不为他们,乃只是为我们的主天主而服从,所服从的也只是天主(《耶稣会会宪》〈普通考问〉第八十九条二十九项)

 

 

 

未完

 

节选自从枯井中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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