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年常年期 第三十一主日:让福音的价值观注入生活,做一个成熟的基督徒!
发布日期:2024-11-01 | 作者:意鸣子乙年常年期 第三十一主日
让福音的价值观注入生活,做一个成熟的基督徒!
马尔谷福音12:28b-34
甘天霖神父
今日的福音讯息是关于旧约法律核心的一个非常积极的辩论。这辩论显露的内容在理解经文和理解其当代意义都是非常重要的。
耶稣已经进入了耶路撒冷,并怒气冲冲进入圣殿驱赶了商人。人们立即浮现的问题是关于祂的权威,并且也质疑祂。从那以后,耶稣持续不断地与黑落德党人、法利塞人、撒杜塞人和一些党派的机会主义者辩论。所有之前的辩论都是为了陷害耶稣,因为耶路撒冷的犹太人领袖不喜欢这位来自加利肋亚的拉比到来。他们很可能害怕这已经够暴躁的犹太团体抓住这个加利肋亚人的导火索,从而会与罗马人战斗,而这战斗是不可能取胜的。
不过,今日福音中的法学士与耶稣辩论,并不是意图陷害耶稣。他反而是很有礼貌,表现的对这位师傅的教导很有兴趣,也想要学习一下。其问题是:在法律中所有诫命哪个是最大的?!耶稣的回答很清晰:全心、全灵、全意和全力爱你们的天主,并爱近人如自己。法学士不仅是钦佩不已,而且也欣赏这个回答。尊重也是互相的。耶稣也欣赏这个人,并对他说:你离天主的国很近了。
耶稣的回答说明了爱的方式在于践行,这与人所有的官能相关。爱是要在我们的灵修中(以心灵去爱)表达出来,去传递创造力(以爱的意愿),以身体力行的爱来呈现(全力之爱)。这句话将爱从单纯的感觉重新定义为一种献身的行为,一种理智的、创造性的行为和一种身体力行。把灵修定义为这些爱的行动中任何一种,都无法活出完全的门徒身份。法律的本质已经以某种方式迷失在细节中了,并且其表达也最终变成了僵化和累赘,多次被耶稣所质疑。
法学士的问题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可以改为:“我生命的核心或生命哲学是什么”,或者是:“今天人们的生命哲学是什么?”自法国大革命以来,自由、平等、博爱已成为大多数国家的基本权利。不过,我相信在信仰和践行之间存在一定的距离。我们可以找到战胜的倾向,好让自己“更平等”,或者找到理由,以宗教、种族、肤色和或许多其他原因的名义,不把我们自己享有的自由给予别人,不以平等地位尊重他人,不与他人建立兄弟般的关系。
这问题也能被问及有关 基督宗教的本质为何?当然,也是爱、宽恕、怜悯、自我牺牲的爱。不过,迅速脱离爱的福音理想是非常容易的。只是有圣教会的习惯性意向去爱是不够的,而且要个人一次又一次投身于福音的理想。所有的爱都有情感,却并不仅仅是一种感觉而已。爱是一种培养的德行,一种践行的价值。这并不是要求基督徒在自己感觉需要爱时才去爱,而是在没有理由去爱的时候,让基督徒能训练有素地去爱。
想想我们生活中的对立也很好。虽然我们宣讲福音的价值,但是我们可能距离福音的践行还很远。什么哲学统治我们的生活,或许能概括成一个简单的问题。当我们做出消费、关系和时间的选择时,通常会用什么价值观渗入自己的选择呢?有些人根本不考虑,只是靠着眼前的灵感而生活。
一些人的选择中会渗入关心邻人/别人的价值观,一定会为穷人做一些奉献。一些人会透过环保来保护地球。除非我们的选择被福音价值更好地过滤,我们就无法宣称自己的门徒身份已经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