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人物:亚当
发布日期:2025-05-22   |    作者:李建刚

   一、在新约中,亚当只在少数几处被提及:路3:38;罗5:14;格前15:22‚45;弟前2:13-14及犹14节。此外,在格前11:8-9和宗17:26中也隐射了亚当:在所谓的阿勒约帕哥讲道中,路加让保禄说:“天主由一个人造了全人类,使他们住在全地面上”。

希伯来语中的“亚当”是一个始终以单数形式使用的集合名词。在旧约中表示“人”这一整体概念,也就是泛指整个人类的意思。根据创2:7和3:19,“亚当”一词的意义与“红色的土壤”或“土地”一词相关,因此“亚当”可以理解为“红色的泥土之人”或“由尘土而生的人”。

   二、“亚当”这个词在所谓的原始历史部分(参创第1至11章)中频繁出现。这些叙述指出,人是天主的受造物。作为受造物,他的存在是有限的。作为受造之物,人类与动物一样共有必死的命运;但与动物不同的是,“第一个人”成为了历史的起点。因此,这一类属名称“亚当”被转化为一位具体男子的名字“亚当”,而他的寿命也被数算:930年(参创5:5)。

早期犹太教的文学很少重提圣经中关于亚当受造的叙述。例如,斐洛区分了两种人类:一种是按照天主肖象所造、作为无形、理念的类人(参创1:26),另一种是“稍后”以具体身体形式创造的、有死性的亚当(参创2:7;参斐洛《论世界的创造》76,134-135)。关于亚当非凡荣耀的记载则更多(参《梅瑟启示录》21:6;斐洛《论世界的创造》136-142,145-150),同样也有大量关于亚当之罪及其后果的讨论(参第四《厄斯德拉》7:118);有些文本强调,亚当的罪不仅使他自己,也使他的后裔陷于死亡之下(参《叙利亚的巴路克启示录》54:19)。

   在四福音书中,亚当唯一一次被提及是在路3:38,即路加福音中耶稣家谱的最后一节。在这里,路加大胆地从“第一个人亚当”直接过渡到“天主”,从而表达了一种有别于路3:22的特殊的、耶稣的“天主子”观。在此文本中对亚当的提及,路加仍然是按照旧约中的家谱传统来理解的(如创第5章或编上第1章),也就是将亚当视为人类的起始,并将其纳入神圣谱系之中。亚当在保禄书信中的接受具有特别重要的神学意义。在罗5:14(两次),格前15:22及15:45(两次)中,保禄将亚当与基督进行对比并将二人作为“预表”与“应验”相对提出,把他们看作决定旧人类与新人类本质与历史的两大关键人物。然而,在这三段经文中,这种类型学上的对应在出发点、方式和目的上各不相同:同样的“亚当—基督”类型学在不同语境中有不同运用:在格前15:21-22中,焦点是死亡/死去与生命/复活的对立;在格前15:45-48中,强调的是精神的与属神的、属地的与属天的之间的对比;而在罗5:12-20中,则包含多重对立:死亡与生命、罪与义行、不顺从与顺从、定罪与成义、过犯与恩宠。从中可以得出,格前15:21-22与罗5:12-20彼此最为接近;而格前15:45-48则是对创第1章至2章的特殊解读。在格前11:7-8的经文中,同样可以看到对创1:27和2:22的引用,但所处的主题语境却完全不同。弟前2:13-14是为前文11-12节中关于“妇女在聚会中应当沉静不发言”的规定所提供的理由。这段训令在传统发展史上与格前14:33b-36相关。许多学者认为格前中这段经文可能是后来的附注,并出自弟前的作者之手。第13节援引的是创2:7与22-23:因为男人(“亚当”)首先被造出,因此被视为被赋予主导地位者,这种“先被造”的时间顺序被当作他拥有权威的根据。第14节则试图证明女人不适合担任教导职分。虽然它也以创第3章为基础,但对“堕落事件”的诠释却与旧约本身不同,是一种偏向性的解读,即强调是女人犯罪。这种解释背后可以看出一种晚期旧约犹太传统的影响,例如在德25:24中也有类似观点:女人因更易被引诱而不适合从事教导。在犹14中,哈诺克被称为“从亚当起的第七位”,这一表述源自创5:3-18和编上1:1-3的家谱。数字“七”在这里不仅具有象征意义,还常常被视为神圣的数字,代表着天主的恩典。在此,亚当的提及仅仅是作为家谱链条中的起始环节,起到的是连接和标定世系的作用。

   三、在诺斯替主义的圈子中,亚当传统受到了极大的关注。诺斯替主义的核心问题涉及人的起源、性质和命运,而这些问题主要通过对亚当被创造和堕落的圣经叙述进行解释和回答。对于教父们来说,亚当是人类的代表,不仅作为罪人,通过他的堕落,整个人类被定为有罪,而且也是人类得救的代表。在伊斯兰教中,同样有关于亚当的创造、他与厄娃在乐园的生活以及堕落的故事(参《古兰经》2:30-39;7: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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