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祂爱了我们》通谕 连载六
发布日期:2025-08-05   |    作者:石磊恭译

第三章  这颗心爱得如此之深

48.敬礼基督圣心,绝不是敬礼与耶稣位格无关的一个器官。我们默观和朝拜的是完整的耶稣基督,降生成人的天主子,由祂的像做代表,而在这画像中尤其突出祂的心。这颗血肉之心是卓越的标记,代表降生成人的天主子的内在中心,以及祂天主性及人性的爱。耶稣的心比祂身体的任何部分都“更为自然地成为祂无限慈爱的象征”。[28]

朝拜基督

49.必须强调,耶稣圣心像所代表的爱吸引我们与基督建立关系,建立友谊或是真诚朝拜。我们对代表祂的圣像表示敬礼,但我们朝拜的只是生活的基督,具有神性和完全人性的基督,好让祂人性及神性之爱拥抱我们。

50.在圣像前,我们所朝拜的是生活的基督之心—而非画像本身,因为心是祂复活起来的至圣身体的一部分,与天主圣子永不分离。圣心当受朝拜,因为它“是与圣言的位格结合,且与圣言永不分离的心”。[29] 我们并不是孤立地朝拜它,而是朝拜拥有这颗心的降生成人的天主子,祂永远活着,祂爱我们,也接受我们的爱。因此,任何对祂圣心爱或朝拜的行动,实际上都“真实地,毫无疑问地归于基督本身”,[30] 因为这一形象自然地指向祂,是“耶稣基督无限大爱的象征和形象表达”。[31]

51.因此,不该有人觉得这项敬礼,会让我们与耶稣基督,或与祂的爱相分离或偏离。这敬礼自发而直接地将我们引向祂,并且唯独引向祂,召唤我们进入和祂宝贵的友谊,这友谊建立在对话、热爱、信任、朝拜之上。这位基督,祂被刺穿的心燃着炎炎烈火,就是那位因着爱而诞生在白冷的基督;就是那位走遍加里肋亚,治愈、碰触、倾注慈悲的基督;是那位在十字架上张开双臂,爱我们到底的基督。最后,祂就是那位复活起来,并在荣耀中生活在我们中间的基督。

恭敬祂的画像

52.需要注意的是,耶稣圣心的画像,虽然绝不是朝拜的对象,却是与众不同不可取代的。它不是凭空想象出来或由艺术家设计的,“不是想象出来的一个象征,而是真实的象征,代表着中心和泉源,从这里为全人类涌出救恩”。[32]

53.人类普遍的经验也使心的形象独一无二。事实上,无可置疑的是,在历史进程中和在世界各地,心已成为人与人之间最亲密的象征,也是情感、情绪及爱的能力的象征。任何科学都无法解释,一只手放在朋友的心上能表达一份特殊的情感;当人们恋爱并靠近所爱的人时,会心跳加速;当受到亲人的抛弃或欺骗时,心中会感到强烈的压迫。此外,为了表达某事是真诚的,是来自内在真实的自我,人们会说:“我真心说给你。”诗歌的语言不能忽视这些经验的力量。因此可以说,是透过历史的证明,心的确有其独特的象征能力,绝不是空穴来风。

54.因此,教会选择以心的形象,来代表耶稣基督的人性和神性之爱,以及祂人格的最深核心。然而,尽管一个燃有火焰的心的图案,能够有力地提醒我们耶稣之爱,但这颗心应该是耶稣基督图象的一部分。这样,更能引人注意祂的召唤,建立个人关系、相遇和对话的召唤。[33] 受人尊敬的耶稣圣心像,尤其突出祂充满爱的心,同时有召唤相遇、对话和信任的目光,和那能够支撑我们的强有力的手;还有一张向我们说话的口,以独特和极其个人化的方式向我说话。

55.心的优势在于人们不觉得它是一个独立的器官,而是一个内在的统一中心,同时也表达人的整体,这是人体其祂器官所不具备的。如果心是人整体的内在中心,就是说这部分可代表整体,那么我们默想时,若将圣心与主分开,我们很容易扭曲它。心的形象应该使我们在祂的统一中心,与整个耶稣基督建立联系,同时,从这统一中心,引导我们默观基督的人性及神性所有的美丽和丰富。

56.各种耶稣圣心画像会有一定的吸引力,但我们的敬礼完全超越画像本身,因为在基督的圣像面前,我们“不向它们要求什么”,也不“该将我们的信任寄托在画像上,就如古代异教徒所做的那样”,而是“通过我们所亲吻的圣像,在它们面前脱帽并俯身下跪,我们是在朝拜基督”。[34]

57.此外,其中有一些圣像可能看起来并不吸引人,也不会激发我们的爱或祈祷。但这是次要的,因为像只是一个激励人的因素,正如东方谚语所云:不要盯着指向月亮的手指。需要朝拜圣体,因为是祂真实的临在,而圣像则不然,它虽然祝福过,也仍只是一个画象,它的作用是邀请我们划向深处,指引我们高举我们的心与生活的基督之心相遇,与祂心心相印合而为一。圣像能邀请、指明、感动我们,使我们投入时间与基督相遇并朝拜祂,帮我们更好地默想祂。这样,看着圣像,我们让自己站在基督面前,在祂面前“爱收敛自己,默观奥迹,并静静品味”。[35]

58.于此同时,我们不能忘记,心的形象向我们讲述肉体和尘世的生活,所以也指出天主自愿来到我们中间,使自己成为历史的一部分,并分享我们尘世的旅程。一种更抽象及更静化的敬礼形式,并不一定更忠于福音。因为这个可感知,可接触的标记符合天主的行动方针,祂喜欢以这样的方式启示自己并亲近我们。

脚注

[28] 比约十二世,通谕《你们将汲水》(1956年5月15日)I:《宗座公报》48(1956),第316页。  

[29] 比约六世,《信仰宪章》(1794年8月28日)63条:《天主教教会文献集》(DH)2663条。  

[30] 良十三世,通谕《圣年》(1899年5月25日):《宗座文献集》31(1898-99),第649页。  

[31] 同上:“在圣心中蕴含着基督无限爱情的象征与具体形象”。  

[32] 2013年6月9日三钟经讲话:《罗马观察报》,2013年6月10-11日,第8版。  

[33] 由此可理解为何教会禁止在祭台上单独放置耶稣或玛利亚圣心的像(参见礼仪圣部1879年4月5日回复Charles Lecoq神父:《礼仪圣部法令集》第3卷,第107-108页,第3492号)。在礼仪外,“为私人敬礼”(同上)可使用圣心象征作为教导工具、美学形象或引导默想基督之爱的标记,但需避免将圣心本身作为崇拜对象或与基督位格分离的灵修对话对象。1887年3月31日圣部再次作出类似回应(同上,第187页,第3673号)。 [34] 特利腾大公会议第25会期,《法令》(1563年12月3日):DH 1823。  

[35] 第五届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区主教团大会,《阿帕雷西达文件》(2007年6月29日)25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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