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答疑(1):教会外的救恩?教会腐败和其神圣性?崇敬假圣髑?
发布日期:2025-08-24   |    作者:©圣托马斯如是说

“热门答疑”是作者开始的一个新系列,内容为作者对网友们在线提交的一些问题的回答。鉴于其中的一些疑惑是许多人所共有的,并且被提到的次数很多,因此作者会收编一些答疑,在这个专栏内公开,以便大家参考相似问题的解释和理解思路。

读者提问:《教会宪章[Lumen Gentium]》第二章16中对于非基督的救恩是这么说的:“因为赏给众人生命、呼吸和一切的仍是天主(参阅宗17:25-28), 而且救世者愿意人人都得救(参阅弟前2:4)。原来那些非因自己的过失,而不知道基督的福音及其教会的人,却诚心寻求天主,并按照良心的指示,在天主圣宠的感召下,实行天主的圣意,他们是可以得到永生的(十九)。还有一些人,非因自已的过失,尚未认识天主,却不无天主圣宠而勉力度着正直的生活,天主上智也不会使他们缺少为得救必需的助佑。在他们中所有的任何真善的成分,教会都视之为接受福音的准备(二十),是天主为光照众人得到生命而赐与的。”我的疑惑主要在于,非基督徒也可以被得救?

回答:对于“教会外的救恩”,这个问题回答起来比较复杂,因为它所涉及的不只是定义和解答本身,还有相当一部分的教会史和教权学内容。

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除了耶稣外别无救恩,你绝不可能通过除了耶稣以外的任何人或启示得救——这是毋庸置疑的,也是在新约中反复确认的神圣宣称。就这个信理,天主教会的教导非常明确(见《天主教教理》846-848,150-163 )。然而,正如基督不仅说过“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但请注意,这并不是完全否认非信徒一切得救的可能。相反,基督也说过“假使我没有来,没有教训他们,他们就没有罪;但现在他们对自己的罪,是无可推诿的。(若15:22)”因此,《教会宪章[Lumen Gentium]》中不仅非常明确地说:“那些知道耶稣基督为救赎而建立教会,却拒绝加入或留在教会的人,是不能得救的。”因为教会是天主的真正的神国在地上的延伸[希腊语Basileia tou Theou en tē gē],她是朝向天国的朝圣之路(因此是天国在地上的延伸),因此《教会宪章》中非常明确地表达了教会对于一个人得救的必要性(比如规范信理、解决解经分歧等问题)。而正如问题中所提到的,《教会宪章》中也表达了一些非信徒不需要为不可战胜的“无认知”而付罪责。(与许多反感梵二的人想象的不同,在他们眼中十分“开放的”Lumen Gentium(直译为“世界的光”,指大公教会)的这一部分,其术语和措辞反而是由相当保守的多玛斯主义经院派神学家Sebastian Trump所定的,如果你真的研究过就会发现其水平之高,滴水不漏。)

话说回来,对于教会之外的人是否可以得救,教会并没有不可更改准确无误的“信理”或“教义”级别的教导。她对此的态度从新航路开辟、发现新大陆以来发生过变化,但这态度的变化并不是“推翻前调”,而是“逐步开放”。PS. 早期教父如St Athanasius的描述“extra Ecclesiam nulla salus”完全是另一种意思,是为了反对4世纪时一些人脱离合法主教而自由组建且自称为“教会”、企图裂教的行为

值得强调的是,《教会宪章》也并没有确认一些非信徒的得救,准确的描述应该是“持开放且乐观的态度”,最合适的说法应当是——“不排除可以得救的可能性,且基于天主的仁慈和正义,我们积极地盼望他们的救恩”。因为圣经中并没有这方面的启示,所以我们无法论断这部分人的命运。

具体来说,教会目前的态度可以描述为:如果一个人并非出于自己的原因而拒绝信仰(比如没听过福音,并非知道了还故意拒绝),如果他的一生根据自然道德而实际上按照了基督的教导所生活,那么他有可能因为天主的仁慈和基督的死而得救。这是因为通过教会不懈的祈祷和代祷,他们以某种神奇的方式和普世教会在属灵上共融,以属灵上奥秘的方式成为基督的肢体。这里的逻辑重点在于:天主不会因为一个人并没有犯过的错而惩罚此人(即故意拒绝信仰),他也不会让一个人为自己无法选择的事情而负责“假使我没有教训他们,他们就没有罪” 若15:22)

但必须要强调的是,话虽如此,这不是在说天主在基督之外也赐下了救恩——救恩只有通过基督一个人——这也不代表这些人是通过基督以外的方式得救的,因为所有人得救的原因都是因为基督的死的效力(包括在基督之前的旧约圣人),以及天主的慈爱。但不是信徒的人,由于非自己的过错,也可能因为基督而得救,保禄说基督为所有人而死,因此所有人都可以通过他得救,这在途经上是对所有人开放的(区别只在人类这边各人的情况)。原则上说,因为救恩的结果是超越人性的(即进入天主的生命),所以没有人配得上救恩,包括基督徒在内,我们并没有为自己赚得救恩,救恩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天主单方面的无偿礼物,因此救恩对于信徒和非信徒而言都是同等免费的礼物。

简单总结,得出此推论最基础的神学原理就是:1. 天主不会因为一个人没犯过的错而惩罚他。 2. 基督是为所有人死了,并非只为信徒而死,他的救赎对所有人都有效力。

读者提问:有人说从中世纪到现代,罗马教会内部也有很多丑闻,就像很多其他组织也存在腐败堕落,因此它和其他单纯由人组成的组织一样,并不具有神圣性,请问您怎么看待这种说法?

回答:教会是由人组成的组织,这是事实,基督也从未说过他的教会里只有麦子而没有莠子。看待这个问题最好的角度就是连十二门徒都有一个把灵魂交给了魔鬼,——换句话说,连基督的宗徒中都有腐败堕落和丑闻;如果你看保禄书信中令保禄生气的那些内容,就会发现早期教会更是如此,远非有些人想象中的人人都是圣徒。但是犹达斯的存在也好,其他罪人的存在也好,并不能直接否认教会起源的神圣性,也无法否认她有圣神的引导。这二者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即天主教是由基督建立的,且由圣神指引信仰,并不代表在她中间不存在罪人和腐败,因为这两个结论基督并没有承诺过。相反,恶是客观存在的,且存在于绝大多数组织中,它源于天主允许人类的自由意志,因为自由意志决定了爱的能力,比起“机械地无恶”而言是更高的善。而对于这种现象,基督的承诺并非恶者不会存在,而是“让两样一起长到收割的时候好了;在收割时,我要对收割的人说:你们先收集莠子,把莠子捆成捆,好燃烧,把麦子却收入我的仓里。”因此,教会的起源是神圣的,与教会中有恶人并不矛盾。

如果我们就现实情况来看,无论是历史还是目前的现实,反而“大公教会是神圣的且有圣神指引”的证据更充分。

在圣经的定义中,某教会“起源的神圣性[Divine origin]”应该看——此教会是否是基督亲自建立

“是否有圣神的引导[guided by the Holy Spirit]”应该看——此教会所发布的信理级别的内容是否是正确无误的,并且此教会在定义信理的过程中、在历史长河中依然保持正确,以及其可预测的正确的走向。

在理解这个问题中,重点在于理清其想要讨论的客观事实的验证标准是什么,如果把一方面的问题张冠李戴地强加另一个层面,这属于“乱枪打鸟式”的下流辩论术。


读者提问:您好,请问您如何看待圣髑的真伪现象,因为世界上那么多圣物明显不是每一个都是真的,比如真十字架上的木片,钉子,荆棘冠上的刺,这些很难验证真伪。如果我们崇敬的某件圣髑其实是假的,那我们的崇敬还有效吗?还是说供奉圣物只是一种表现尊敬的形式?

回答:对待圣物的态度应该和对待被祝福的圣像、念珠等类似,因为这些都是圣事性的[sacramental],而非圣事[sacrament]。这两者的区别在于,天主的恩宠并不直接绑定在“圣事性的东西[sacramental]”上(比如钦崇圣物、划圣水、涂圣灰、接受祝福等),而天主的恩宠则直接绑定在圣事[sacraments]上(比如洗礼、领圣体、告解)。

因此,对于圣髑、圣牌、圣像、圣水等圣事性[sacramental]的东西而言,正如保禄六世在Indulgentiarum Doctrina中所说,它们必须在合法的方式及信仰声明中被使用。比如佩戴加尔默罗会圣衣的人,是在祈祷中加入了加尔默罗会的祈祷,并因此获得了特别的灵性果实,而非圣衣本身有什么特效。如果不通过专门的祈祷、敬礼、怀念等属灵行为来使用圣衣,脱离正确的对天主的信仰行为,而相信圣衣本身有魔力的认知则被教会明确定义为“迷信”。 

同样,在圣髑前祈祷敬礼的人,也是通过同样的原理在灵性上加入了圣人的灵性世界、或进入基督的受难中去。既不是圣衣本身有神奇的魔法你才需要佩戴,也不是圣髑这个物品本身就蕴藏魔力,而是当你以正确的信仰和方式去敬礼圣物,你实现了灵魂上的某种共融(圣人也会为你的意向祈祷)和卓越效果;甚至天主为了坚固人心或显示他的荣耀,你也会因此获得天主现实中的恩赐(物质上的,比如疾病治愈等)。

正因为圣物并不像圣事一样直接与施加特定的恩宠绑定,所以圣物的真伪在得到恩宠上并没有决定性的差别。

“天主藉保禄的手,行了一些非常的奇事,甚至有人拿去他身上的毛巾或围裙,放在病人身上,疾病便离开他们,恶魔也出去了”(宗 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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