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人物:诺厄
发布日期:2025-08-26 | 作者:李建刚一、诺厄是一个希伯来男性人名。该名字的词源尚无定论,可能意为“安息”,但创5:29节将其名字与希伯来语动词“安慰”联系,因此也可理解为“安慰者”。该名字唯一的历史载体是大洪水时期的英雄人物。圣经中的大洪水叙事起源于美索不达米亚,并在三种不同的文本中流传(苏美尔洪水叙事;《吉尔伽美什史诗》十一号碑文;《阿特拉哈西史诗》第三号碑文)。此外,印欧文化圈中也存在洪水故事。此类叙事的历史基础是对巨大洪灾的记忆。旧约、早期犹太教、新约以及拉比文献均反复利用洪水记忆及其核心人物诺厄,尤其用于训诲和道德劝诫。
二、诺厄被记为拉默客的儿子(参创5:28),他本身有三子:闪、含、耶斐特(参创5:32等)。根据较早的传统,诺厄引入了葡萄栽培及酿酒(参创9:20-28)。在当前的叙事中,诺厄最重要的作用体现在大洪水故事(参创6:5-8:22)中。在创6:6节中记载,天主因人类偏离创造理想而作恶而感到悔恨。上主决定毁灭人类,同时保全义人。这一事件完全由上主主动发起。诺厄被称为“义人”(参创6:9;7:1),与家人(共八人)以及每种生物的一对,进入他事先建造的方舟获救,从而使洪水后的生命得以延续。由于洪灾本身并未被详细描写,学术上应称为“诺厄及其家人得以保全”。司祭典的洪水叙事以诺厄及其家人的祝福结束,并以上主与其立约(参创9:1-17)告终,从而标志着人类的新起点:创造的祝福及增殖命令得以更新(参创9:1,7;1:28)。与《创世纪》中仅允许素食(参1:29)不同,如今允许食用屠宰的肉类(参9:3-5)。诺厄之约的象征是彩虹,作为上主不再以洪水毁灭万物的保证(参9:9-17)。
诺厄显然在从亚当至亚巴辣罕的家谱中出现(参编上1:1-27;参1:4)。《依撒意亚先知书》将上主从愤怒转向怜悯(引导百姓出亡)比作诺厄之约中上主的转变(参54:7-9)。这一转变发生在上主自身之中,其恩典不再离开子民,和平之约——即诺厄之约——永不动摇(参54:10)。上主向子民承诺一种超越尘世的永恒生命的共同体。由此可见,诺厄之约所指的持续救赎并不局限于以色列出亡的解救,而是超越以色列及其历史。
在则14:14,20节中,诺厄与达尼尔、约伯一同作为义人的原型。在智10:4节中,智慧被描绘为拯救因不义者的罪恶而濒临毁灭的地球,并借水救护义人,象征对诺厄义人的保护。在《多俾亚传》中,诺厄因像亚巴辣罕、依撒格、雅各伯一样娶本族女子为妻而蒙福,得以拥有子嗣和土地(参4:12)。据智44:17,洪水时期的诺厄作为义人是新开始的象征,上主与其立约被称为永约,核心内容是永不再次毁灭所有生物(参44:18)。
根据《埃塞俄比亚哈诺克书》,在诺厄进入方舟前,惩罚天使被暂时拘留,以保护诺厄的生命(参66-67)。在《本雅明遗训》中,族长预言子孙将与哈诺克、诺厄、闪、亚巴辣罕、依撒格、雅各伯一同复活,并在遵守上主诫命的前提下获得复活(参10:5-6)。《西比林神谕》指出,诺厄曾呼吁同时代人悔改(参 I,128-129; I,150-198; I,170-171),但他们轻视其劝告,视其为疯狂之人。
在《路加福音》追溯至亚当的耶稣家谱中,诺厄不可或缺(参3:36)。玛24:37-39节将人子到来的突然性比作诺厄时代的人被洪水所覆灭(参创6:5-24)。若路17:26-29节将“诺厄的日子”与“罗特的日子”并列(参路17:28-29;参创13:12-13;18-19),表明洪水与索多玛毁灭的叙事传统被用于训诫——神的审判不可预期(参德16:4-10; 智10:4,6)。
此比喻表明,人子到来如洪水及索多玛的火灾般突然。未警醒者将必受神审判。与《创世纪》不同的是,这里强调不可预测的灾难对不信之人的影响,而非诺厄及其家人和动物的救赎。由此,基督徒被劝诫以警醒的生活迎接人子降临(参玛24:37,39;路17:30)。
希10:38节中记载到,保证义人当因信而活(LXX哈2:4)。诺厄与亚伯尔、哈诺克一同证明信心的承诺可靠,并为“信德是所希望之事的担保,是未见之事的确证”(希11:1)提供实例。
据伯前3:19-20b节的记载,复活的基督向在监狱中的灵魂宣讲。这些灵魂指的是诺厄时代不服从的人,不是天使,而是因罪恶而死于洪水的人。尽管希腊文哈诺克书中有将其解读为天使的传统,但此处明确指死去的人。
诺厄时代的记忆被用来论证洗礼:进入方舟获救的八人是通过洗礼得救的典型(参伯前3:20c-21)。在拉比学说中,洪水时期的大多数人失落,只有少数获救,象征洗礼带来的救赎。八位获救者为诺厄、其妻、三子及三子之妻(参创7:13)。洗礼被视为诺厄获救的象征:诺厄一家在方舟中获救保持生命,洗礼则通过基督的末世性行动在教会(象征方舟)中预先救赎信徒免于死亡。
据伯后2:5节的记载,诺厄不仅是义人,也是义的宣讲者。作者沿袭犹太传统,指出诺厄试图拯救同时代人免于审判,但他们拒绝,因而随洪水毁灭,命运与因犯罪受审的天使相同(2:4)。唯有诺厄及其家人(共八人)得以保全。伯后2:6节紧接着讲述索多玛与哈摩辣的审判,义人罗特获救(2:7-8)。通过诺厄、罗特及其同时代人的例子显示,上主引导义人悔改,从而在灾难前获救。伯后3:6-7节再次回顾洪水史,将其作为神审判的典型,并与未来对恶人的火刑对照。
《默示录》中的彩虹(参4:3)显然是在提醒诺厄之约,彰显上主对其子民的忠诚,象征怜悯与救恩(参则1:28)。
三、根据拉比文献的记载,洪水时代的世代常被视为极端不敬虔的例子。诺厄被称为“洪水审判中的天主先声”(参Genesis Rabbah 30)。在早期基督教艺术中,诺厄常被描绘为方舟中虔诚祈祷的少年,飞来一只鸽子(如4世纪罗马圣伯多禄及圣马尔切利诺墓穴壁画)。后来,他也常以留胡须的形象出现,中世纪时期的洪水题材循环画作包括方舟建造、进入方舟、洪水、离开方舟及诺厄的感恩祈祷等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