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入门——旧约概述(1)。连载5:耶稣时代并无犹太圣经“固定正典”
发布日期:2025-10-03 | 作者:意鸣子圣经入门——旧约概述(1)。连载5
耶稣时代并无犹太圣经“固定正典”
在圣经正典的形成过程中,有两个步骤需要区分:神圣书籍的创作,以及将这些书籍汇集成为一个神圣文库(后来被称为“圣经”)。尽管构成我们如今所知的旧约的那些书籍,其创作很可能在主后1世纪初之前就已完成,但它们的汇集与正典化过程却漫长而复杂。
一方面,有明确证据表明,到主前2世纪时,犹太圣经的合集已被归为三大类:(1)法律书(即梅瑟五书);(2)先知书(如《若苏厄书》《民长记》《撒慕尔纪上、下》《列王纪上、下》,以及大小先知书,如《依撒意亚书》《耶肋米亚书》《厄则克耳书》《欧瑟亚书》等);(3)其他著作。例如,在第二圣殿时期晚期——大约主前150年《德训篇》成书前后,我们开始发现证据表明,这三类典籍已被广泛认可为受默感且具有权威的文献。正如《德训篇》的序言所记载:
“借着法律、先知以及其后的诸书,我们获得了许多伟大的教诲,因此我们应当为以色列的训诲和智慧而赞美。我的祖父耶叔亚,专心研读法律、先知及我们祖先的其他典籍,在这些方面取得了相当高的造诣之后,自己也着手撰写一些有关训诲和智慧的内容。因此,恳请你们怀着善意与专注阅读此书,对于我们虽已尽心翻译、却仍可能显得有些语句译得不完美之处,还望宽容。因为原本用希伯来文表达的内容,翻译成另一种语言时,意义未必完全相同。不仅这部著作如此,即便是法律本身、先知书以及其他典籍,原文与译本之间也存在不小的差异。”
请注意,《德训篇》在此明确证明,当时已存在由三部分组成的公认犹太圣经文献,同时也提及了希伯来圣经被翻译成希腊文——这显然是指后来被称为“七十贤士译本”(LXX)的古代希腊译本。
另一方面,尽管犹太圣经的某些部分已得到广泛认同,但其他部分仍存在持续的争议。因此,到1世纪耶稣时代,尚未形成“固定”的圣经正典,即明确界定哪些书籍是受默感的,哪些不是。相反,犹太教内部的不同派别,对于哪些书籍具有默感和权威,持有不同的观点。例如,撒玛黎雅人和撒杜塞人,尽管他们的宗教观点和实践大相径庭,却一致认为只有梅瑟五书是天主默感的圣经。1世纪的犹太历史学家约瑟夫告诉我们,撒杜塞人“除了法律之外,不接受任何其他规条”,而早期基督徒圣经学者奥利振进一步阐明:“撒玛黎雅人和撒杜塞人只接受梅瑟的书籍。”
而法利塞人则接受一个范围更广的正典,与现代犹太教和新教的圣经正典非常接近。这一正典最早的见证者之一便是约瑟夫本人,他是法利塞人的追随者,与圣保禄同时代,他对犹太圣经有如下描述:
“我们的典籍并非如希腊人那样,数量繁多且彼此矛盾,我们只有22卷书,记载了所有过往的历史,这些书被公认为是神圣的。其中5卷属于梅瑟,包含他所制定的法律以及从人类起源到他去世的传统记载。这段时间将近三千年;而从梅瑟去世到波斯王阿尔塔薛西斯(他在薛西斯之后继位)统治时期,继梅瑟之后的先知们将他们时代发生的事记载在13卷书中。剩下的4卷包含对天主的赞美诗以及关于人类生活行为的训诫。诚然,在阿尔塔薛西斯之后,我们的历史也有详细记载,但我们的祖先并未赋予这些记载与先前典籍同等的权威,因为从那时起,先知的传承就不再连贯了。我们对自己民族的这些典籍深信不疑,这一点从我们的行为中便可明显看出:在过往的漫长岁月里,从未有人胆敢对这些典籍增删或修改任何内容;所有犹太人,从出生起就自然而然地认为这些典籍包含神圣的教义,并坚守它们,必要时甚至甘愿为之献身。”
约瑟夫的正典:一种提议 |
创、出、肋、户、申/苏、民、卢?撒上、撒下、列上、列下、依、耶、哀?则、达、十二小先知、编上、编下、厄上、厄下?/约、咏、箴、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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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憾的是,我们完全不清楚约瑟夫斯所说的“13卷先知书”和“4卷赞美诗及训诲书”具体指哪些书籍。存在几种不同的推测可能。此外,约瑟夫斯所提及的圣经目录是他所属的法利塞派的目录。而且,20世纪40年代至50年代死海古卷被发现后,我们如今清楚地知道,被称为“艾色尼派”的群体——一个奉行苦行、专注祈祷且严格遵守法律的庞大犹太教派别——所接受的圣经范围比约瑟夫斯记载的更广。艾色尼派将某些伪经作品,如《禧年书》以及如今收录在《厄诺客一书》中的各类书卷,视为天主启示的内容。他们甚至可能认为次经《多俾亚书》以及一些教派文献(如《圣殿卷轴》)是受默感的。此外,大量散居在以色列地之外地中海地区、说希腊语的犹太人,几乎只阅读后来被称为“七十贤士译本”的希腊文圣经(见下文),而根据我们所拥有的现存希腊文手稿来看,他们所接受的受默感典籍范围似乎比法利塞派更广,大致与天主教会最终认可的旧约书籍相当。
犹太群体究竟何时就其圣经正典达成共识,这一问题存在争议。“正典(Canon)”“”与“正典化(canonization)”是基督徒的教会术语,其前提是存在一个单一的教导权威(拉丁语为magisterium),有权就宗教事务作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正式决定。犹太传统中并不存在这样的等级制度或教导权威,也不主张召开绝对正确的会议。1871年,德国学者海因里希・格雷茨提出,犹太人可能在主后90年于“雅姆尼亚(雅布内Jamnia [Jabneh])会议”上确定了其圣经正典,雅姆尼亚是以色列沿海的一座城市,耶路撒冷被毁后犹太教公会迁至此处。这理论流行了约一个世纪,但由于缺乏证据,如今已不被采信。《米士纳》记载,主后2世纪时,关于《雅歌》和《训道篇》的地位争议仍在持续,但根本没有证据表明曾经召开过“雅姆尼亚会议”,让1世纪的拉比们颁布权威裁决,确定哪些书籍属于犹太圣经正典,哪些不属于。
简言之,耶稣在世期间以及早期教会诞生之时,犹太教内部对于哪些古代犹太著作是受默感的圣经这一问题,存在广泛且显著的分歧,而这只是人们期望默西亚降临后能解决的众多有争议的宗教问题之一(若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