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年常年期第二十八主日:医治之后,回报善人,感恩天主(三篇)
发布日期:2025-10-09 | 作者:意鸣子丙年常年期第二十八主日:医治之后,回报善人,感恩天主。

主日的经文叙述了两起麻风病得医治的事件以及两种不同的反应。
有一次,我主持一场洗礼时,很容易就看出我自己衰老的肌肤与接受洗礼的女孩那柔软洁净的皮肤之间的差别。
如果你的皮肤曾像麻风病人那样,而后又变得像婴儿一样新鲜,你会有什么反应呢?你我可能都会开个网站去卖这种嫩肤!
随着一个人逐渐成熟,他或她会想要回报,而不仅仅是接受。
在福音中,耶稣治愈了十个麻风病人。他打发他们走,说:“你们去,把自己给司祭们看吧。”他们就去了,在路上他们发现自己已经洁净了!也许这段经文的要点在于,只有一个前麻风病人——而且他是一个撒玛黎雅人——有眼光看出这治愈的意义。
这个人高声赞颂天主,回到耶稣那里。他俯伏在地感谢。另外九个呢?他们一定很高兴自己中了大奖,却没有想到是谁治愈了他们。
耶稣不仅治愈身体,也治愈灵魂。可惜其他那些人错过了!
其次,在第一篇读经中,一个麻风病人,纳阿曼——他也是一个撒玛黎雅人——被先知厄里叟治愈。纳阿曼被告知要在约旦河中沐浴七次。他就照吩咐执行了这个奇怪的程序。结果呢?
他的皮肤又变得像小孩子的皮肤一样,他的麻风病也痊愈了。
纳阿曼急忙回到厄里叟那里,再三感谢。他宣称世上除了以色列的天主之外,没有别的神!他献上一份礼物表示感恩。这是非常健康和正常的反应:当一个人被如此深爱时,他的心会归向给予者,而且不假思索地,他的灵魂会想要回报礼物。
奇怪的是,厄里叟拒绝了礼物。我们没有得到明确的理由,但可能是他不想因为做天主的工作而接受尘世的报酬。针对这一拒绝,麻风病人纳阿曼做了一个戏剧性的宣告。
“如果你不接受,请让你的仆人我,取两驮土,因为从今以后,我不再给别的神献全燔祭或牺牲,只献给上主。”(列下5:17)
连同骡子等等一切,他要用以色列的土来表示他的感恩。这将是给以色列的天主,就是你我所崇拜的天主的牺牲。
圣依纳爵·罗耀拉的神操就是基于这种同样的感恩回应。特别是在一个叫做“默想以获得天主的爱”的练习中, 退省中的人们(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意识到自己被爱得有多深。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回报那爱着他们的一位,给予回报。
请注意,这意味着一种成年人的关系,而不是孩子的关系。
一个婴儿充满了一个又一个的需求,并且会把这些都告诉你。那九个没有说谢谢的治愈的麻风病人可能就是那样。但是随着一个人逐渐成熟,他或她会想要回报,而不仅仅是接受。
是的,甚至是回报给天主。
天主从我们生命一开始就一直在寻求与我们每一个人建立一种相互爱的关系。你曾经感觉到这一点吗?你有过感恩之情吗?你曾经抽出时间来回报爱吗?
你这周能抽出一些时间吗?
信德带领人感恩天主,取悦于天主。
我不禁思索,那九个没有返回感谢耶稣的癞病人后来怎样了?他们是否立刻将心思转向了其他需求、新的牵挂或是更紧迫的祈求?他们是否只是继续过自己的生活——如今癞病虽愈,却又为别的事忧虑?他们还记得从前不得不与人保持距离、时刻渴望得洁净的日子吗?
或许,若他们曾记录下那段时光的日记,翻回那些页面,就能记起自己曾呼求怜悯、乞求帮助的往昔。他们或许会忆起,自己曾以为只要能得痊愈(如同纳阿曼那样,肌肤变得像孩童般鲜嫩),整个世界都会充满光明。他们本可以将过去承受病痛时的感受,与如今得偿所愿、重获自由的状态相对比。
生活中,我们有时对待生命的态度,就像有些孩子对待生日礼物:撕开礼物的包装纸,将盒子堆在一旁,便急忙去拿下一个色彩鲜亮的玩具。我们甚至可能摇晃一下信封,却不读里面的信,也不问是谁送的。“下一个是什么?”“就这些吗?”
这种对事物的兴趣总是转瞬即逝、无法在礼物中安然停留的心态,在健康这件事上也同样存在。我们可能会整夜焦虑:把胃灼热当成心脏病发作,把唇疱疹当成癌症,觉得第二天充满凶险。然而只需几小时,危机或许就过去了,而我们也会立刻将这份“礼物”抛在脑后,开始为另一件事烦恼。
我们对愿望的态度亦是如此:“要是我能结婚就好了”“要是我们能有个孩子就好了”“要是我能换份工作就好了”。
当别人真心相信你爱他们时,那种感觉实在奇妙。很多时候,愿望确实会实现:如今已婚,却渴望独立;如今为人父母,却或期盼或担忧孩子离家的那一天;如今有了工作,却渴望闲暇;如今生活平静,却又不安于现状、想寻求些动静;刚熬过一场试炼,又开始担忧下一场困境。
为何我们在人生中匆匆前行,对无数次的“拯救”却毫无察觉?对于那些帮助我们脱离困境、治愈我们的时刻,我们能有十分之一的感恩吗?若我们能数算那些曾困扰我们的大小恐惧,再为每一个未曾发生的可怕结果向天主感恩,这份感恩便永无止境。
除非学会为生命感恩,否则我们无法真正拥有自己的生命。除非每天心怀感恩,否则我们无法真正“拥有”自己的双腿、双眼、双手与肌肤;除非对所爱的人的存在心怀珍视、近乎沉思般地感知,否则我们无法真正与他们共度生活。往往只有在失去他们(或面临失去的威胁)时,我们才会猛然醒悟,意识到他们所带来的无尽恩典。
但当我们从这种“梦游般”的生活中清醒,当我们看见生命中最微小事物的奇妙,我们才算真正开始生活。那时,我们才能体会到,如同第十个癞病人那样得蒙拯救,是何等滋味。
我所听闻过的最懂得感恩的人,或许是一位住在长期照护医院里的老妇人。她患了一种消耗性疾病,数月来,身体的各项机能逐渐衰退。我的一名学生偶然去医院探访时遇见了她,之后便因老妇人身上那股奇特的喜乐力量,一次次重返医院。尽管老妇人后来已无法活动四肢,她仍会说:“我真高兴,至少我还能转动脖子。”当她连脖子也无法转动时,又会说:“我真庆幸,至少我还能听见、还能看见。”
后来,这名年轻学生终于问老妇人:“要是有一天您连听觉和视觉也失去了,该怎么办呢?”老妇人温柔地回答:“那我会感恩,至少还有你来看我。”学生向我讲述这位朋友时,眼中闪烁着一种不同寻常的释然——仿佛生命中的某个强大仇敌,已被彻底制服。
感恩不仅能使领受礼物的人充满力量,更能印证给予礼物的人。送礼者会在心中默念:“你是真的相信我爱你的。”
当别人真心相信你爱他们时,那份感受实在奇妙;当有人向你表达感谢时,那份喜悦更是无比美好。
难道天主最看重的,不是我们的感恩吗?人类最初的罪过,会不会就是忘恩负义?
得愈的癞病人纳阿曼曾向厄里叟宣告:“如今我知道,普世之上没有天主,只有以色列才有。”(列下5:15)天主听到这话,想必何等喜悦。
而基督治愈了十个癞病人,却在那唯一返回、俯伏在祂脚前赞美天主的撒玛黎雅人身上,看到了更宝贵的东西——祂看到一颗相信自己被爱、愿意接纳礼物的心灵,散发着何等璀璨的光芒。这样的信德不仅能带来救恩,本身就是归还给天主的礼物,这份礼物如此珍贵,以至于天主愿为这爱舍命。
撒玛黎雅人所见之真谛:耶稣就是圣殿。
当叙利亚的纳阿曼患癞病得愈后,他请求厄里叟允许自己运走一堆泥土。这泥土究竟有何深意呢?
对于我们二十世纪的读者而言,这实在令人困惑,因为我们不会将天主的临在与地理空间关联起来。但在厄里叟治愈纳阿曼这一事件所处的古代近东世界,情况却截然不同。在那个时代和地区,每个族群都有自己的地方神祇。以色列人突破了这一观念,承认他们的天主——雅威,并非只是以色列人的天主;雅威是万物的创造者,因此是普世的天主。正因如此,当纳阿曼因以色列人的天主之名得愈后,他也领悟到了这一真理:“如今我知道,普世之上没有天主,只有以色列才有”(读经一)。然而,既然他认识到这位普世的天主尤其与以色列人相连,便想通过将尽可能多的以色列土地装满两辆骡车带回家,以此彰显对这一事实的尊崇。
这种对“寻觅天主临在之正当场所”的关注,在福音中耶稣治愈十个癞病人的叙述里也有所延续。路加在这段叙述中,以微妙的方式,着重强调了“神圣地理”的概念。
撒玛黎雅人所领悟的是:遇见天主临在的正当场所,就在耶稣基督的位格之中。路加特意注明,这一事件发生在“撒玛黎雅和加里肋亚的边界上”(除耶里哥外,在耶稣从加里肋亚前往耶路撒冷的整整九章旅程叙述中,这是唯一提及的地点)。当耶稣吩咐十个癞病人“去把你们自己给司祭看”时,其中暗含两层意思。首先,耶稣是叫他们遵行《肋未纪》中的规定——患癞病者若痊愈,需经圣殿人员验证,方可重新融入团体,恢复正常生活。其次,那位后来被提及属于十人之列的撒玛黎雅人,却面临一个难题:他该到哪座圣殿去呈报呢?耶稣所指的,无疑是耶路撒冷圣殿;但作为撒玛黎雅人,他认定革黎斤山才是朝拜天主的真正场所,而他所认可的司祭,自然是革黎斤山上的撒玛黎雅司祭。
由于革黎斤山和耶路撒冷都位于加里肋亚以南,这位撒玛黎雅人起初可以与另外九人一同向南行,但最终他必须面对“选择何处才能遇见天主的中保”这一抉择。途中,十个癞病人的病症都得到了洁净。而在十人之中,唯有这位撒玛黎雅人领悟到了关键真理:无论是耶路撒冷,还是革黎斤山,都不是遇见天主临在之中保的神圣场所。那处“神圣空间”,如今就在耶稣基督的位格之内。于是,他返回耶稣那里,“大声赞美天主”,并俯伏在耶稣脚前感谢祂。此处“感谢”一词的含义,远比我们所见所闻的更为丰富。因为路加使用的希腊文“euchariston”(感恩),在希腊文圣经中仅用于对天主的感谢与赞美;而在路加的著作中,“天主”一词又专指天父。由此可见,在路加的表述中,这句话实际上是在说明:撒玛黎雅人承认,遇见天主临在的正当场所,就在耶稣基督的位格之中。
耶稣自己的话也印证了这一领悟:“除了这外邦人,就没有别人回来光荣天主吗?”就连此处用于“外邦人”的希腊文“allogenes”,也颇具深意。这个词曾出现在耶路撒冷圣殿庭院栏杆上的告示牌上——该栏杆将外邦人院与以色列人院隔开,严禁撒玛黎雅人等非犹太人进入更神圣的内院,违者处死。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正如路加在《宗徒大事录》中所阐明的:正是这位“外邦人”(撒玛黎雅人)领悟到,耶稣如今已是人们遇见普世天主之临在与治愈大能的特选“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