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人物:乌黎雅
发布日期:2025-10-16   |    作者:李建刚

   一、“乌黎雅”(“雅威是我的光”)若用于出自赫特族裔的男子,显然难以直接与以色列的神名相关。然而,其族裔来源或许仅可追溯至更早的世代。

   二、圣经叙事的兴趣焦点在于展现达味与巴特舍巴这段自起源便高度问题化的关系(参撒下11:1-11),其中通奸的经过被细致铺陈。赫特人乌黎雅隶属于“大勇士三十人”的精英部队(参23:39),娶了美貌的巴特舍巴为妻。达味与她发生关系并使之怀孕后,遂下令在对抗阿孟人的战事中将乌里雅派往前线,致使其战死。随后,达味将其遗孀纳为己有。先知纳堂奉上主之名要求达味为此负责。达味施行严厉的忏悔,但仍无法挽回孩子的性命。此一罪行的阴影终究笼罩在达味身上(参列上15:5及咏51;编上则已删去此事)。此后,巴特舍巴又为达味生下一子——撒罗满。纳堂将其命名为“耶狄狄雅”(意为“雅威所宠爱者”,撒下12:25),作为神圣和解的标志。由此可见,达味之约的默西亚式应许(参撒下7:1-17)经由撒罗满仍旧有效。

   路加的耶稣族谱(参路3:23-38)未提及任何女性,而玛窦的耶稣族谱(参玛1:2-16)却特意列入四位始祖母,以此突显玛利亚怀孕的独特性及救世主降生的独一无二。继塔玛尔、辣哈尔与卢德之后,第四位妇女在一种刻意含糊的表述中出现:“达味由乌黎雅的妻子生撒罗满”(1:6)。玛窦在此旨在强调特定的神学意涵,即通过达味—撒罗满—耶稣的血统链条来彰显默西亚应许的延续。而在四位始祖母身上共同体现出的“非正统性”特征,在巴特舍巴的情形中尤为带有令人反感的意味。因此,经文本身甚至刻意避免直呼其名,仅以“乌黎雅的妻子”称之(1:6)。

   三、达味这一“光辉人物”传记中的污点并不易于忽视,因此他们强调达味悔改的模范性。另一方面,还可借助某一哈拉卡规条,即凡出征之人须预先向妻子递交休书。依此推论,巴特舍巴在法律上已属自由身,因为乌里雅早已长期在与阿孟人的战争中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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